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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3850-0202-2023-0003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安义县鼎湖镇 生成日期: 2023-08-23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印发《鼎湖镇组织开展全民防溺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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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鼎湖镇组织开展全民防溺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各单位:

为切实提高全民防溺水意识,提升应急救援能力,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和要求,鼎湖镇决定自即日起至10月底,在全集中开展全民防溺水专项行动。现结合我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指示精神,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深化防溺水安全教育,提高居民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从源头化解居民溺水的风险。推动村(社区)加强水域隐患排查治理,落实重点危险水域管理措施,全面防止居民溺水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

(一)工作目标

通过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切实提高全民防溺水意识,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大幅度压降溺水事故。

(二)重点任务

1.广泛开展防溺水安全知识宣传进社区、进校园、进班级、进村组、进家庭“五进”活动;

2.推广落实在校园、村组周边和其它人们经常开展邻水亲水活动的涉水重点区域,针对2022年设立的防溺水提醒牌、简易救援物品(防溺水“四个一”工程,即:一块警示牌、一个救生圈、一根安全绳、一对毛竹杆)是否缺失进行摸排整改,提升现场即时救援能力,严防发生溺水事故。

3.加强对管理权限内山塘、水库河流的安全监督管理。各类山塘、水库河流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原则,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压实责任,强化巡查管理工作。

、实施步骤

专项行动从即日起,至10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420日-7月中旬)。各村(社区)和各工作小组结合实际,落实辖区防溺水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7月中旬-10月9日)。各村(社区)和各工作小组开展防溺水教育,增强广大居民、师生防溺水安全意识。多层次、多方位开展防溺水社会宣传,督促推动各村(社区)加强水域安全管理,实行蹲点“包干制”,镇包村,村包组,全面排查整治辖区内重点水域安全隐患,落实巡查、值守、救援制度,防范遏制居民溺水事故的发生。

(三)总结提高阶段(10月10日-10月31日)。各村(社区)和各工作小组要总结梳理工作经验和特色做法,认真分析本地区防范溺水工作的不足,形成防溺水工作总结报告。

、工作措施

(一)强化责任,风险隐患全排查。各村(社区)要广泛发动村(社区)干部、网格员对辖区河流、山塘、水库等水域安全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全面掌握辖区重点危险水域底数和安全防护设施现状,特别是对历年曾发生过溺水事故的水域重点勘察。要紧盯夏秋季节、高温酷暑、双休日和节假日等溺水事故多发高发期,加大对留守儿童教育监管工作力度,督促家长切实担负起监护责任,确保逐人见面、逐人教育、逐人监管。

(二)巡查整改,安全管理全方位。全面推广防溺水“四个一”工程(一块警示牌、一个救生圈、一根安全绳、一对毛竹杆)建设,在经常下水位置和便于救援的地方增设防溺水提醒牌、布设简易救援物品,确保重点危险水域全覆盖,要建立巡查、值守、救援工作机制,村(居)委员会要加强对辖区内水域的巡查,排查辖区内池塘、水库、河流、积水坑地等危险区域。对属于村管的水坑、水塘等水域和鱼类养殖场所,要落实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安排专人加强暑期、中午等重点时段值守;对不属于村管的水域,要及时报告属地单位落实设立警示标志、防护设施和专人看护措施。

(三)家校共育,宣传教育全覆盖。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广泛开展预防溺水宣传“进学校、进企业、进工地、进社区(村组)”活动,通过学校老师巡回宣讲、志愿者上门讲、红袖标面对面讲等“三讲”措施,向辖区群众发放《关于预防居民溺水致辖区群众的信》和防溺水宣传册,确保防溺水安全宣传覆盖到每一个村社区、每一位居民、每一所学校、每一位老师、每一位学生。同时,要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村(居)民微信群等新媒体宣传优势,广泛发布安全提醒,切实提升辖区群众防溺水意识。

、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村(社区)和各工作小组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深刻理解开展“水美家安一一全民防溺水”专项行动,是维护千家万户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不断增强做好防溺水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加强协调,形成合力。要按照“政府主导、乡村为主、社会参与、各尽其责、联防联控”的工作原则,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要通过开展一轮集中宣传、形成一套工作机制、装备一批硬件设施、落实一笔专项经费等“四个一举措”,不断提升人防、物防、技防能力水平,切实提升防溺水工作质效。

(三)严格督导,压实责任。镇纪委要加强防溺水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并加大安全事故倒查追责和警示通报力度,推动工作落实。凡发生溺水事故的,按照“失职追责、尽职免责”原则,逐项倒查相关单位防溺水任务清单落实情况,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将予以全镇通报;对因工作不力导致溺亡事故的,要以约谈、督办、免职等方式,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鼎湖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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