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党发〔2014〕27号
关于转发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惩治
“小官大贪”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
的通知》的通知
各村党(总)支部,镇直、驻镇各单位党组织:
现将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惩治“小官大贪”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安群组发〔2012〕22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学习领会,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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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东阳镇委员会
2014年11月17日
中共东阳镇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11月17日印发
关于开展惩治“小官大贪”专项整治的
工 作 方 案
为认真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工作,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顺利推进全县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县委决定,在全县开展惩治“小官大贪”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针对群众反映突出的基层干部办事不公、损害群众利益等违法违纪行为,坚决惩治,严肃处理,对有举报反映的基层干部“先体检、再治病”,对典型案件公开曝光,为即将开展的全县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打下扎实的基础,真正选出群众满意的基层好干部。
二、时间安排
大体安排1个半月左右时间,从2014年10月底开始,2014年12月上旬基本完成。
三、方法步骤
1、建立专门台帐(11月上旬)。各乡镇(场)对2011年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以来收到的群众来信来访进行梳理,对群众反映强烈、线索比较清晰涉及村(社区)“两委”问题的信访件,建立专门台帐,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县纪委也要建立专门台帐,并于2014年11月10日前,将台帐上报市纪委信访室(83885325)。(详情见附件)
2、开展信访核查(11月中下旬)。各乡镇(场)要对台帐中的信访件进行调查核实。对反映问题重大、且重信重访较多的信访件,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将进行重点交办,限期上报核查结果待审。对查实的信访问题,要认真研究,明确定性,提出处理意见。对反映贪污受贿、挪用农补资金、各种涉农乱收费、乱摊派、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以权谋私、损害群众利益的人和事,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并公开曝光典型案件。对查核不属实的,积极化解,消除影响。
3、形成总结材料(12月上旬)。各乡镇(场)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认真梳理“小官大贪”问题发生的特点和规律,深入分析问题出现的深层次原因,把握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用制度的形式固化下来、坚持下去,把专项整治的成果转化为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2014年12月20日前,各乡镇(场)要将专项整治总结报告上报县委组织部基层办(82270175)。
四、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专项整治工作在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和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各乡镇(场)党委要高度重视,并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组织有关部门精干力量,集中一个半月时间扎实开展专项整治,确保领导力量到位、落实措施到位、工作责任到位。
2、强化主体责任。各乡镇(场)党委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特别是在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过程中严格把关,如出现明显用人失误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要追究主要领导责任。要对台帐中的信访件所涉村(社区)组织,结合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任期届满审计认真核查,对问题较严重的可视情况延后开展换届选举。
3、强化督导落实。台帐实行动态销号管理,各乡镇(场)党委要及时将专项整治过程中和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过程中收到的信访件列入台帐,办理一件,销号一件,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将不定期对办理情况进行督查。县纪委自2014年11月10日起每周向市纪委信访室报送台帐更新情况,已查核清楚的上报查核及处理情况报告。
4、强化日常管理。各乡镇(场)党委要进一步指导帮助村(社区)健全完善村级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民主议事规程,全面实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不断强化对村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制约。
专项整治有关政策咨询、业务指导联系方式:
县 纪 委 联系人:雷道柳,电话:82270876
县委组织部 联系人:詹 亮,电话:82270175
附:2011年村“两委”换届以来反映村(社区)干部来信来访及处理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