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义县东阳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
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安义县东阳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安义县东阳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安义县东阳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 安义县东阳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江西省安义县东阳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是:
1、执行本级党委和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3、制定和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4、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2年安义县东阳镇人民政府共有预算单位1个,安义县东阳镇人民政府本级。
编制人数小计60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23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编制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37人,自收自支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55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36人,包括行政在职人数22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14人,自收自支在职人数0人;退休人数小计19人。
第二部分 安义县东阳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安义县东阳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安义县东阳镇人民政府收入预算总额为7170.8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76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170.8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718.8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3.5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东阳镇人民政府支出预算总额为7170.8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762.3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793.8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147.8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05.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0.81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637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85.5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6377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5.5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8.3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5.02万元;教育支出15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617.0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8.9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3.3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71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10.01万元;农林水支出206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09.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4.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8.58万元;转移性支出1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0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和福利支出505.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399.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7.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88.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0.8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99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安义县东阳镇人民政府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7170.8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762.3万元.其中: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5.5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万元,教育支出150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8.9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712万元,农林水支出20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4.3万元,转移性支出100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793.8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147.8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05.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0.81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637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85.53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6377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2年安义县东阳镇人民政府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2年安义县东阳镇人民政府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237.6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88.04万元,增长379%,主要原因为根据2021年使用情况填列。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0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
(九)东阳镇环境卫生整治项目情况说明
1.东阳镇环境卫生整治项目
1)项目概述:定期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计划,树立环境保护意识,实现乡村美。
2)立项依据:贯彻落实乡村振兴要求,美化乡村环境。
3)实施主体:安义县东阳镇人民政府。
4)实施方案:定期开展环境卫生评比,进行排名奖惩。
5)实施周期:经常性项目。
6)年度预算安排:2022年安排财政拨款21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预计开展四次以上环境卫生评比。
质量指标:群众满意度。
成本指标:总支出控制在部门预算支出内。
社会效益指标:给群众提供舒适的环境。
满意度指标:群众对环境卫生工作满意度。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安义县东阳镇人民政府“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21.8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新增出国计划。
公务接待费14万元,比上年减少3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委若干规定,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坚持从严从简、勤俭办一切事业。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8万元,比上年增加0.01万元,主要原因是:预计与上年支出相近。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购车计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有成,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三)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四)其他普通教育支出:反映其他用于普通教育方面的支出。
(五)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六)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七)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八)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九)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十)农村社会事业:反映用于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支出。
(十一)其他农业农村支出:反映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十二)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设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十三)其他农林水支出:反映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十四)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
(一)“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