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安义县东阳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安义县东阳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安义县东阳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安义县东阳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镇党委: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领导和监督同级人大、政府落实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教育和管理全镇干部群众,抓好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
2、负责抓好本镇党建工作、群团工作、新闻宣传工作。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镇政府:1、执行本级党委和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3、制定和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四)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东阳镇有1个独立核算机构,纳入本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具体构成共1个:安义县东阳镇人民政府(本级)。全镇共有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2个,共有行政编制23个,实有在职人员20人,退休2人;事业编制37个,实有在职人员14人,有退休人员16名。
第二部分 安义县东阳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安义县东阳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安义县东阳镇人民政府收入预算总额为5975.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975.97万元,占100%。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94.84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预算支出减少。
(二)支出预算情况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675.3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8.47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减少。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90.9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0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8.37万元,资本性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5300.6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76.37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预算支出减少。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84.7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19.24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预算支出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1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2.8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卫生健康支出35.4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3.52万元,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预算减少;节能环保支出16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0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预算支出增加;城乡社区支
出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712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预算支出减少;农林水支出4540.6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475.63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预算支出增加;住房保障支出92.9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3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590.9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5.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商品和服务支出26.0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11.54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安排由基本支出纳入项目预算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8.3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5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资本性支出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0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安义县东阳镇人民政府收入预算总额为5975.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975.97万元,占100%。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94.84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预算支出减少。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84.7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19.24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预算支出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1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2.8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卫生健康支出35.4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3.52万元,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预算减少;节能环保支出16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0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预算支出增加;城乡社区支出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712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预算支出减少;农林水支出4540.6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475.63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预算支出增加;住房保障支出92.9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3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675.3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8.47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减少。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90.9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0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8.37万元,资本性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5300.6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76.37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预算支出减少。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3年安义县东阳镇人民政府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3年安义县东阳镇人民政府无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321.27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83.67万元,增长35.21%。主要原因是日常维修费较去年增加。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 0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九)东阳镇人民政府项目情况说明 (部门)
1.城乡环境保洁外包服务费项目
1)项目概述:实现环境卫生保洁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改善农村宜居环境卫生,提升群众幸福指数。
2)立项依据:东阳镇人民政府2023 年工作计划。
3)实施主体:安义县东阳镇人民政府
4)实施方案:负责对东阳镇内主要街道、村庄等区域的卫生清扫、保洁及清运。
5)实施周期:2023 年 1 月至 12 月。
6)年度预算安排:2023年安排财政拨款16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全镇保洁服务面积92.79平方公里。
质量指标:村庄、社区保洁区域基本全覆盖。
成本指标:城乡环境保洁外包服务费成本控制在部门预算支出内。
社会效益指标:人居环境质量有所提高。
满意度指标:外包人员、社会群众满意度。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安义县东阳镇人民政府“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21.8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是:2022年以及2023年未做出国计划。
公务接待费14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预计与上年支出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8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预计与上年支出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未有购置车辆计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
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
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3 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有成,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三)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五)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六)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七)农村环境保护:反映用于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如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农村饮用水源地监测与保护等;小城镇环境保护,如小城镇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及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优美乡镇及生态村创建等;农用化学品(化肥、农药、农膜等)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与监管,有机食品基地建设与管理,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农村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宣教、试点示范等。
(八)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九)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反映用于农村欠发达地区乡村道路、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支出。
(十一)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设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十二)其他农林水支出:反映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十三)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
(一)“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 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