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府发[2013]3号
关于做好2013年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
通 知
各村,驻镇各单位、镇直各部门:
2013年春节将至,为做好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防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让全镇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现就将做好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食品安全工作
食品安全是重大的民生问题。各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确保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作为当前重要工作,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针对群众日常消费的大宗食品和节日热点食品,深入分析当前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特点,结合日常监督检查暴露出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隐患,认真研究制定监管方案,明确具体措施和责任人员,细化任务分工。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村和镇有关部门之间要相互协作配合,及时通报信息,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大督查考核力度,确保措施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防范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确实保障人民群众节日食品安全。
二、突出整治重点,开展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大检查
加强重点场所、重点品种监管检查。各村、各部门要依据工作责任,对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学校与单位食堂、宾馆饭店、旅游景区、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场所,对酒类、肉类、水产品、乳制品、食用油、蔬菜水果、米面制品、火锅食品、速冻食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元宵汤圆、民俗特产等热销应节食品,要加大市场巡查、执法检查和风险监测的力度,严防借机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掺杂使假、有毒有害、“三无”等问题食品,严查重处违法违规行为。对小作坊、小摊贩、临时食品加工点及问题易发业态,要加大执法频次,切实防范监管的盲区和死角。要认真做好已取缔、已处罚、已责令整改对象的监管工作,严防问题死灰复燃。
加强重点企业的监督检查。以生产经营大宗节日食口的企业为重点,全面开展风险排查和检查。督促严格落实内部管理制度和安全制度。严把原料准入关,严防不合格食品、过期食品回流生产环节,严防为抢订单、赶进度而生产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食品,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违法违纪案件要严厉查处。加强庙会等活动中临时餐饮服务单位、年夜饭、婚宴庆典、农村宴席等集中餐饮活动的规范与管理,严格5桌以上聚餐登记和48小时食品留样制度,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发生。
三、严守岗位职责,做好食品安全应急处置
各村要切实加强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应急工作,要严格执行节假日期间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坚决杜绝空岗、脱岗现象。建立健各村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成立应急处理小组,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处置流程,畅通信息渠道,做好药品准备,落实应急保障。要安排专门力量密切关注舆情,加强分析研判,发现和妥善应对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规范信息发布,对重大敏感信息,要做好应对预案。一旦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快速响应、高效处置,最大限度降低危害,严防事态蔓延升级。对因瞒报、漏报、迟报造成不良后果的,要坚决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畅通投诉渠道,加强社会力量监督
组织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参与春节食品安全保障,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对食品安全举报投诉迅速、及时处理,不推诿、拒受,切实做到尽快核实举报线索,尽快查处举报案件,尽快发放举报奖金,调动和保护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食品安全监督员、信息员、协管员作用。及时发布食品安全提示警示信息和“黑名单”,引导公众理性消费,增强食品安全信心。
五、广泛开展宣传,强化食品安全意识
各村、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深入组、学校、集贸市场,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食品标准知识,引导群众树立健康、科学的食品消费观念,提高社会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认知水平和应对风险的能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的良好氛围。要通过多种形式告知食品生产经营者违法违规的严重后果和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意识,引导守法经营,促进行业自律。要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在开展舆论监督、维护消费者权益、促进行业自律的作用,大力宣传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和名优企业,及时曝光食品违法犯罪案件,努力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维护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镇食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在春节节前将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应急值班人员及电话报送至县食品安全办。如出现重大情况或有重要工作信息要及时报县食品安办。
二○一三年一月九日
主题词:卫生 食品安全 春节期间 通知
东阳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月9日印发
(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