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森林火灾发生,保护全县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鼓励群众积极参与森林防灭火工作,严厉打击违规野外用火行为,根据《安义县人民政府禁火令》要求,决定对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实行有奖举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报范围
全县范围内凡未经批准的野外用火行为均可举报,具体包括以下类型:
1.烧荒、烧田埂草、烧草木灰、烧秸秆;
2.吸烟、野炊、烤火和放孔明灯;
3.焚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4.使用电设备触捕野生动物,使用烟火驱蜂驱兽;
5.未经批准擅自炼山、焚烧疫木;
6.其他具有引发森林火灾隐患的用火行为。
二、举报条件
1.举报奖励对象限于实名举报(提供本人姓名、电话号码);
2.举报的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应提供具体时间、地点等基本情况;
3.举报的野外违规用火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三、举报电话
森林火警报警电话:12119
东阳镇人民政府电话:0791-83490070
东阳镇副镇长彭梢梢:15070811696
四、奖励方式
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举报后与所属乡镇(处)及时核实,经查证属实的,由乡镇(处)在24小时内兑现举报奖励500元;多人先后提供同一举报线索的,奖励第一时间举报人。对捏造歪曲事实、自导自演等骗取奖励资金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严肃处理。
举报者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对透露举报人信息的工作人员,将依法进行严肃查处。
本通知自2022年10月8日至2023年4月30日有效。
安义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