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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3880-0403-2022-0002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安义县东阳镇 生成日期: 2022-10-25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安义县关于野外用火有奖举报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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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预防森林火灾发生,保护全县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鼓励群众积极参与森林防灭火工作,严厉打击违规野外用火行为,根据《安义县人民政府禁火令》要求,决定对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实行有奖举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报范围

全县范围内凡未经批准的野外用火行为均可举报,具体包括以下类型:

1.烧荒、烧田埂草、烧草木灰、烧秸秆;

2.吸烟、野炊、烤火和放孔明灯;

3.焚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4.使用电设备触捕野生动物,使用烟火驱蜂驱兽;

5.未经批准擅自炼山、焚烧疫木;

6.其他具有引发森林火灾隐患的用火行为。

二、举报条件

1.举报奖励对象限于实名举报(提供本人姓名、电话号码);

2.举报的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应提供具体时间、地点等基本情况;

3.举报的野外违规用火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三、举报电话

森林火警报警电话:12119

东阳镇人民政府电话:0791-83490070

东阳镇副镇长彭梢梢:15070811696

四、奖励方式

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举报后与所属乡镇(处)及时核实,经查证属实的,由乡镇(处)在24小时内兑现举报奖励500元;多人先后提供同一举报线索的,奖励第一时间举报人。对捏造歪曲事实、自导自演等骗取奖励资金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严肃处理。

举报者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对透露举报人信息的工作人员,将依法进行严肃查处。

本通知自2022年10月8日至2023年4月30日有效。

安义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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