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决策公开 / 履职依据 / 规范性文件

索引号: A23010-0202-2022-0002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安义县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22-11-22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2022年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

访问量:
字号:

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根据《江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45号)以及省市工作要求,2022年11月安义县司法局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对全县2020年至今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经梳理汇总,安义县无废止或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现将清理结果(详见附件)公布如下:

一、《安义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等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施行;

二、无废止或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附件:2022年度安义县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表

附件:

关联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