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义县委“民声通道”,是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安义县各级党委、人民政府以及各工作部门的意见和建议的一个窗口。
一、受理事项
1.中央、省、南昌市及我县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
2.对县委、县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影响安义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情况和问题。
4.影响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5.重大突发事件、重要社情民意。
6.需要向县委反映的其他有关重要情况和问题。
二、不予受理事项
(一)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
1.不服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不准予行政许可等的申诉(请求),请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的程序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
2.涉及经济合同、经济财产权益纠纷,请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向纠纷双方约定的仲裁委员会提出。
3.有关民事纠纷、行政申诉、控告和请求,请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行政、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向县人民法院提出。
(二)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请您分别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
三、写函须知
(一)您在写函过程中应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社会公德,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诽谤、诬告、陷害他人。
(二)受理处理工作不完全等同于信访工作,因此受理处理的程序和方式有所不同。
(三)请一事一投,以免给处理工作带来不便。
(四)写函时应说明事实、理由和请求,内容完整、表述清楚,就事论事、详略得当。
(五)写函后请留下您的真实姓名、电话、地址、电子信箱等,有关方面在处理时可以更好地与您联系。
(六)提交函件成功后,民声通道工作人员会在工作日内及时接收,请不要再重复提交。
(七)一般函件处理答复的时限为30个工作日;情况复杂的会适当延长。
您可以从以下渠道反映情况和问题:
手机及短信号码:151700775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