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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3860--2024-0136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安义县万埠镇 生成日期: 2024-09-30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无害化处理补助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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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关于做好全市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工作的通知》(洪农财字〔2021〕22号);《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7〕25号)规定。

二、补贴范围

畜禽养殖场。

三、补贴对象

依法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畜禽养殖场。

四、补贴标准

中央、省、市、县各级财政对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费用分别给予一定的补助,补助标准为平均80元/头。

五、申办材料

1、《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养殖环节和生猪屠宰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情况登记表》;

2、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过程照片;

3、其他材料。

六、办理程序

1、申请人提交材料到乡镇政府;

2、乡镇政府审核盖章后交县农业农村局;

3、县农业农村局核查、汇总上报市局。

七、受理单位

安义县农业农村局(安义县畜牧水产中心)。

八、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九、联系方式

0791-83422144。

十、咨询电话

0791-83422144。

十一、监督渠道

0791-83422144,安义县龙津镇文峰路322号。

十二、补贴结果发布说明

无害化处理已按规定办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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