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对象
全县水稻种植户
二、补贴范围
按照谁种植补贴给谁的原则,补贴资金补给实际种植户(包括普通农户、种粮大户、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
三、申请材料
稻谷补贴面积核实表。
四、补贴标准
根据补贴资金总额,按户核实登记的水稻种植面积计算每亩稻谷补贴标准。
五、补贴程序
按照“村组登记、乡镇审核、县级核定”的程序,对农户补贴面积进行核实。
六、补贴时限
按文件规定时限。
七、咨询电话
0791-83422144
八、受理单位
安义县农业农村局
九、联系方式
0791-83422144
十、监督投诉渠道
0791-83422144,安义县龙津镇文峰路3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