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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3860--2024-0097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安义县万埠镇 生成日期: 2024-05-22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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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 

2024年度职工缴存基数如何确定?

A:  单位应以2023年(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职工本人月均工资作为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不高于本市2023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 27752元。

Q2: 

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分别是多少?

A:  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6660元(含单位、个人两部分),下限260元(含单位、个人两部分)。

Q3: 

调整后的缴存基数执行的缴存时间是什么时候?

A:  调整后的缴存基数执行的缴存年度时间为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

Q4: 

2024年度缴存基数调整业务的申报时间是到什么时候呢?

A:  2024年度缴存基数调整申报时间为2024年7月1日至11月30日。2024年11月30日之前未申报基数调整业务的将无法办理2024年12月汇缴业务。

Q5: 

基数调整和比例调整的业务办理方式是什么?

A:  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的调整业务,均通过单位网厅线上办理。

Q6: 

单位职工2023年收入无变化的,需要申报基数调整业务吗?

A:  需要。无论你单位职工2023年收入是否变化,均需向中心确认你单位2024年缴存基数。

Q7: 

年度调基时《缴存基数核定表》是所有单位都要填写吗?

A:  单位性质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企业的单位需分类填报《缴存基数核定表》,且需单位经办人、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性质单位无需填报《缴存基数核定表》。但均需填报《年度缴存清册》确认单位职工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Q8: 

职工缴存基数有变化,在申报调基业务后需要办理职工的差额补缴补扣业务吗?

A:  若职工缴存基数有变化,且申报调基业务的清册月份在2024年7月则无需补缴补扣,申报调基业务清册月份在2024年7月之后的应及时为职工办理差额补缴补扣。

例如单位申报调基业务的清册月份在2024年10月,则需补缴补扣2024年7月至2024年9月的月缴存额与2024年10月的月缴存额的差额。

Q9: 

单位在一个年度内可申请几次缴存基数调整和缴存比例调整?

A:  缴存单位在同一个公积金年度(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内只能办理一次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调整后不再变更,同单位职工应在同一业务月度办理。

如果单位在同一业务月度内既有调整基数业务又有调整比例业务,须先办理调整基数业务,再办理调整比例业务。

Q10:  

年度调基时,申报缴存基数有什么注意事项?

A:  1、单位应按照表格要求如实规范填写,未列入缴存基数计算口径的项目不得计入缴存基数。缴存单位在调基前,对本单位的基本信息登记情况予以确认,对本单位职工(含封存状态职工)的基本信息登记情况(包括18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学历、职称、职务等)予以核实、完善和确认。确认填报信息准确后,应将缴存基数核定情况告知缴存职工本人。

2、单位经办人应督促本单位存在多个公积金账户的职工及时办理账户合并业务。每个职工全国范围内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若职工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城市设立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可保留其中一个账户继续缴存,其他的账户封存,并通过全国转移接续平台办理账户转移,将封存账户余额转移至正常账户内。具体可通过微信小程序“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进行查询和办理。

Q11:  

单位经办人可通过哪些渠道咨询公积金基数调整业务?

A: 单位经办人目前可通过QQ工作群、企业微信群在线咨询,中心将通过单位网上业务大厅新增推出“智能+人工”客服,缴存单位可登录单位网厅获取单位通知、政策咨询等服务。

来源: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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