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黄洲镇突发公共事件
应急预案的决定
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
《黄洲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已经党政联席会议通过,现予印发,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应急预案》是全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实施《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机制和体制,对于全面履行政府职责,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预防和减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失,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各村委会、各单位要按照镇党委、政府的部署,加强领导,统筹规划,狠抓落实,充分发挥应急预案在预防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重要作用;要认真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等保障;要针对本村、本单位的特点,抓好面向全社会的预防、避险、减灾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努力形成全民动员、预防为主、全社会防灾减灾的良好局面。
二00六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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