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村庄果园化建设后续管护建议的回复
安农提字〔2023〕10号
分类:(生态文明建设类6号)
黄升平委员:
收悉你的《关于加强村庄果园化建设后续管护的建议》提案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要求相关科室迅速予以办理,通过查阅相关文件和政策,现答复如下:
我县在实施村庄果园化建设过程中,县农业农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下发的《安义县创建都市现代特色果业示范县实施方案》(安办发〔2020〕108号)文件精神,向各乡镇(处)下发了《安义县村庄果园化实施指导意见》,要求相关乡镇(处)落实村以自然村为单元,制订好发展规划,选择好发展品种,落实好管护责任制,做到果树栽得好,长势旺,收益高,担实际上只有部分村庄落实了管护机制、人员和经费。且在后续实施过程中,大部分村庄果树栽植品种杂、栽后无人管。但是在执行的过程中,村庄果园化受到资金发展瓶颈制约,因受多种综合因素影响,2020 年、2021 年连续二年县果业发展基金未完全兑现,使群众栽植果树积极性不高,全县主动申报发展村庄果园化的自然就更少了。在今后全县村庄果园化实施过程中,我们将您的宝贵意见结合我们工作实际情况,发挥专业人员作用,更细化全县村庄果园化指导意见,加强对全县各村庄果园化工作督导,确保村庄果园化取得实效。
安义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