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路域环境整治点加装路灯建议的回复
安农提字〔2023〕7号
分类:(道路交通类15号)
黄慧等2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路域环境整治点加装路灯的建议》已收悉,十分感谢你们对我局农业农村工作特别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对你们的建议很重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开展农村路域环境整治,实施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全面提升农村公路安全水平,是民生实事。长埠镇云庄路段不属于村庄亮灯工程范围之内,明年我局会在云庄段周边村庄安排新农村村点建设项目,合理部署安装适量路灯,补齐短板,惠及民生。村庄范围之外安装路灯,关于路域环境整治点加装路灯之事,请向农村路域环境整治实施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咨询。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所提的宝贵意见,希望在今后能一如既往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和建议。
安义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