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5号代表意见建议的答复
黄波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社区管理工作的大力支持、关心和监督。您提出的《关于对我县预制板老旧房屋进行有序改造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安义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注重城市更新及功能品质提升,紧扣上级部门关于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政策要求,在全市率先完成2005年前建成的、符合改造要求的老旧小区改造任务,较好的提升了我县老旧城区环境面貌及小区功能。截至目前,符合老旧小区改造政策的小区已经全部改造完成,故2024年度我县没有申报老旧小区改造计划。
您提出对我县预制板老旧房屋进行有序改造的建议,十分符合我县人民的实际需求,但是不符合目前国家老旧小区改造的政策要求。我单位会重点关注国家老旧小区改造政策,一旦政策允许,将统筹考虑申报项目计划。同时,我单位也会积极与县住建局对接,若符合城中村改造或棚户区改造等政策要求,会第一时间将您的建议转达县住建局等相关部门同步办理。
特此回复!
安义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