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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3840-0202-2023-0002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安义县龙津镇 生成日期: 2022-02-15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龙津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十县百乡”建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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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府发〔20229

关于印发《龙津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十县百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属各单位:

龙津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十县百乡”建设实施方案》,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龙津镇人民政府   

                          2022213   


龙津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十县百乡”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精神,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十县百乡”建设方案的通知》(赣府公开办字号〔20227号)、《安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义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府办发〔202069)文件精神,为全面推进我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以公开、公正、便民和廉政、勤政为目的,丰富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制度。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公开任务,拓展公开范围,坚持标准引领、需求导向、依法依规、改革创新的基本原则,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标准引领,稳步推进。按照基层政务公开要求,系统完备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为引领,健全公开制度,规范公开行为,提升公开质量。

2.坚持需求导向,服务群众。紧贴人民群众实际需求,全方位回应公众关切,涉及群众切实利益的事项必须按照“应公开、尽公开”要求,细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方式,真正让群众能看到、易获取、用得上。

3.坚持依法依规,稳妥有序。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4.坚持改革创新,注重实效。积极推行“互联网+政务”,全链条加强政府信息管理,精准推送、智能查询等便捷的公开方式,及时、准确公开影响群众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和服务事项,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能监督、好参与。

三、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2022年底,根据省、市、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全镇实施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覆盖村(居)委会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全面修订完善“一目录一规范”,基本实现各领域各环节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大幅提高,基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公开平台、专业队伍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能力、水平显著提升。

——20226月前,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公开标准指引,梳理公开事项,严格界定公开范围,编制完善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全面公开各类主动公开事项,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信息。

——20229月前,建立完善政府信息管理、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工作流程和相关制度;指导支持村(居)民委员会建立公开事项清单,公开属于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汇总编制办事一本通。有条件的村(社区)设立政务公开专区。推进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标准规范和工作流程嵌入部门业务系统。

——2022年底,将国务院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外的其他领域公开标准纳入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实现常态化公开;全面落实基层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制度;基本实现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相同事项的公开内容对应一致。

四、主要任务

(一)优化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各部门、各村(社区)要认真结合本单位权责清单,在“乡镇政府”清单的基础上,全面梳理政务公开事项,重新制定或修订完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细化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并将公开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责任单位:各部门、各村<社区>)

(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体系。建立健全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重大决策预公开、 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公众参与、政民互动、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事公开、监督考核、公开事项目录规范动态管理等制度规范,并配套编制对应的工作流程图。(责任单位:各部门、各村<社区>)

(三)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标准化信息化管理。积极利用政务微博、微信、客户端、微信小程序等政务新媒体,提高信息发布的及时性、有效性和精准性。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要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责任单位:各部门、各村<社区>)

(四)完善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各部门、各村(社区)要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和实际情况,明确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和方式,并向社会公开。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策措施、公共建设项目,要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扩大公众参与度,提高决策透明度,增进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责任单位:各部门、各村<社区>)

(五)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立足便民服务实际,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等信息。推行政务服务一次告知、信息主动推送等工作方式,让办事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 结果及时获知。以为人民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对办事服务信息加以优化、简化,汇总编制办事一本通,并向社会公开,最大限度便民,简化操作环节,为公众提供优质便捷的办事指引和多元化的办事渠道,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责任单位:各部门、各村<社区>)

(六)解读回应工作机制。及时传递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准确解读本单位贯彻执行措施。对本单位牵头起草的政策措施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依据、主要内容、对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可能带来的影响等充分进行解读,增进沟通,凝聚共识。政策实施和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误解疑虑,要及时回应、解疑释惑。(责任单位:各部门、各村<社区>)

(七)加快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村()委会延伸。指导村()民委员会以“事项标准化、内容常态化、管理规范化”为目标,完善镇政府政务公开与村()务公开协同发展机制,使镇政府政务公开与村()务公开有效衔接,相同事项的公开内容对应一致。村()民委员会建立完善公开事项清单,通过村()民微信群、信息公示栏等,重点公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方面的内容,方便群众及时知晓和监督。镇政府积极探索在本镇“政务公开”专栏中开设“村()务公开”专栏,以村()为单位公开重要信息。(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要落实政务公开主体责任,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政务公开工作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促指导。要强化经费保障,成立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明确专人负责,确保事项目录编制、信息公开等工作及时、有序推进。切实加强与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宣传、网信、政务服务、融媒体中心等单位的密切联系,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加强教育培训,不断规范建设。要认真组织学习,切实掌握信息公开条例及政务公开有关要求,加快本镇事项标准目录的编制、公开制度的健全完善和平台体系的规范建设,不断创新,确保事项目录编制规范,公开信息全面、准确、及时。

(三)认真督促检查,强化考核力度。将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情况纳入年终考核,镇纪委办要加强督导检查,针对工作推进不力,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的进行通报。

龙津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2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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