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乡直及县驻乡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推进乔乐乡本级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改革重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财综〔2022]18号)和《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省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版))的通知》精神、《南昌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南昌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版)>的通知》(洪财综(2022]23号),结合我乡实际,形成了《乔乐乡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以下简称《指导性目录》)。现印发如下,请参照执行:
附件:乔乐乡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安义县乔乐乡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