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鼻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考核办法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要求,深入推进“美丽南昌·花园石鼻”环境综合整治,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着力解决农村重点环境问题,不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刷新石鼻乡村颜值,为建设“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美丽乡村打下扎实的基础。
二、工作目标
按照农村环境面貌“一年有变化、两年出形象、三年上台阶”的总体要求,通过目标考核,推进全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各项工作取得成效,全面实现“整洁有序、美丽生态、文明友善、和谐宜居”的整治目标,呈现“美丽南昌·花园石鼻”新面貌。
三、考核对象
各村(居)及农科所
四、考核内容及分值
每次考核以100分为基础分进行倒扣分和加分考核。
1.扣分内容及分值:
(1)发现一处散落垃圾(0.5平方米)扣0.2分,以此累加扣分;
(2)发现一堆未清理垃圾扣0.2分,以此累加扣分;
(3)发现一处水渠(池塘)倾倒垃圾或漂浮垃圾(0.5平方米)扣0.2分,以此累加扣分;
(4)发现一处污水塘、污水沟和村内污水横流道路的,一处扣0.3分,以此累加扣分;
(5)村庄没有勾臂式垃圾箱扣0.5分,以此累加扣分;
(6)发现一处陈年垃圾或露天焚烧垃圾扣1分,以此累加扣分;
(7)发现一处违章建筑扣1分,以此累加扣分;
(8)发现一处进村道路占道堆放现象扣0.2分,以此累加扣分;
(9)发现一处残垣断壁扣0.5分,以此累加扣分;
(11)垃圾箱外散落垃圾的扣0.2分,以此累加扣分;
(12)发现一处垃圾广告未及时清理的,扣0.1分,以此累加扣分;
(13)镇综管办将巡查情况通报后,各村务必在24小时内将整改好的照片发至“石鼻镇农村环境卫生工作”微信群中,当天未整改到位的扣0.5分,每延长一天扣0.5分;
(14)县“啄木鸟”栏目通报后,各村务必在24小时内将整改好的照片发至“石鼻镇农村环境卫生工作”微信群中,当天未整改到位的扣0.5分,每延长一天扣0.5分;
2.加分内容及分值:
(1)一个自然村有两个勾臂式垃圾箱的加3分,不重复加分;
(2)自然村建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加2分,不重复加分;
(3)村庄内布局了垃圾收集桶的加2分,不重复加分;
(4)村庄内外实施了亮化工程的加2分,不重复加分;
(5)村庄有一条(含一条)以上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宣传标语的加1分,不重复加分;
3.考核方法
考核采取日常巡查的方式进行,每周一通报,每月一奖惩、每季度一总结。每月总分为100分,镇综管办巡查到的问题当天整改到位的不予扣分。
①周通报:根据镇综管办巡查情况对各村一周发现问题进行通报,未发整改照片至微信群的视为未整改。
②月奖惩:每月20日左右开展全镇环境卫生大比武,镇党政领导、各村书记对各考核单位进行打分,并综合各考核单位大比武得分情况,市、县考核得分情况,镇巡查整改得分情况进行奖惩。
③季总结:每季度对各考核单位进行排名总结。
五、结果运用
1.每周镇综管办将巡查情况在石鼻镇农村环境卫生工作群中进行通报;
2.根据每月的得分情况进行奖惩,扣一分罚300元,从每年环卫经费中扣除;
3.一个月内扣分3—5分的,镇综管办对该村书记进行约谈;
4.一个月内扣分超过5—10分的,镇主要领导对蹲村领导和该村村书记进行约谈;
5.季度排名后三位的,蹲村领导和该村村书记到镇大会上表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