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驻镇单位及镇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文件要求,有效预防学生突发溺水事故,稳定社会秩序和校园秩序,根据县委、县政府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原则
1.“生命第一,预防为主”健全机构。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未成年人生命安全作为防溺水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溺亡事件,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建立健全组织和动员人民群众参与预防和应对突发溺水事件的有效机制。
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本镇防溺水的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在镇党委、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镇、村分级负责。镇政府负责统一组织、指挥和协调本镇溺水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以及溺水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工作;村负责统一组织、指挥和协调所辖区域溺水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及溺水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工作;重大、特别重大溺水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接受县委、县政府的统一组织、指挥和协调。
3.依法规范,职责明确。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强化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应对溺水突发事件职能,规范防范措施,实现溺水应急处置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确立溺水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的牵头部门,明确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责和权限。
4.反应及时,措施果断。建立防溺水快速反应机制,强化宣传、巡查制度,增强应急能力,一旦出现溺水情况,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二、工作机构
成立了防溺水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
组 长:魏建波
常务副组长: 赵文勇
副 组 长:刘冬冬、尹 震、陈浩乐、帅剑良、陈 根、曹 磊、胡 莎、姜 勇、谌珍珍、邓荣荣、涂 林、葛斌滨、廖晓鸿、邹盛林
成 员 :应急办、教办、党政办、水管站、派出所、卫生院、宣传、民政、妇联、团委等部门负责人;各村(居)党支部书记(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4个工作组,其人员组成和工作职责分别为:
1.现场稳控救援组
组 长:帅剑良
副组长:赵文勇
成 员:应急办、派出所、综治办、水管站、各村(居)、民兵应急分队。
工作职责:在接到溺水救援通知后,应迅速到达救援现场,进行紧急救援,并维护现场秩序,疏散救援区闲杂人员;进行现场保护,并收集有关资料,如记录目击证人单位、名字、现场摄影、现场录像等,了解溺水者信息,及时通知监护人。
2.医疗救助组
组 长:谌珍珍
副组长:帅珍娟
成 员:卫生院应急分队、各村卫生室。
工作职责:负责现场伤者抢救,视情况拨打“120”急救电话,及时运送伤员。
3.舆情监控组
组长:胡 莎
成员:镇宣传口、党政办
工作职责:接到报警后立即在第一时间赶到救援现场,同时及时准确地向领导小组及县有关部门汇报事态的发展情况;负责将领导小组的相关指令传达到各小组及有关单位和人员;密切关注网络舆情,把握态势,确保民情稳定。
4.善后处理组
组 长:刘冬冬
副组长:胡 莎、谌珍珍、葛斌滨
成员:民政所、财政所、各村两委、妇联、团委、关工委、各中小学。
工作职责:做好溺水学生和家长的思想工作,出现伤亡情况,积极联系保险公司予以理赔,各种善后事宜。协同有关部门,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对责任进行认定,如属责任事故,将追究有关部门和个人的责任。
三、溺水应急处置
溺水突发事件发生后,由镇防溺水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按照相应的应急预案的规定及处置突发事件的需要,进行指挥与协调。具体应急救援处理程序如下:
1.如果学生因游泳而发生溺水事故,第一个发现者应立即呼救并设法营救,但应当注意保护自同时立即拨打镇应急电话、110、120、119等求救电话;
2.镇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学生溺水的报告后,应立即赶往事故现场,组织各工作小组采取积极果断措施组织救援;
3.动用一切器材对溺水者进行营救,给溺水者做人工呼吸,尽快救醒溺水者,减少伤亡程序;
4.第一时间通知溺水者家长;
5.尽快将溺水者转移到附近的医院去治疗;
6.如果发现溺水者死亡,必须立即如实地向镇政府报告,镇政府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死亡情况,做好溺水学生家长的思想工作,积极联系保险公司予以理赔,处理各种善后事宜;
7.协同有关部门,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对责任进行认定,如属责任事故,将追究有关部门和个人的责任。
事发地所在村负责成立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在镇防溺水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派出的工作组的指挥或指导下,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也可由专业处置部门负责开设现场应急指挥机构。
石鼻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