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镇各单位:
为认真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公众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经研究,决定成立石鼻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防控指挥部),负责统筹推进全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将防控指挥部组成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总 指 挥 长: 戴 剑 党委书记
指 挥 长: 魏建波 党委副书记、镇长提名人选
常务副指挥长:刘冬冬 党委副书记
谌珍珍 副镇长提名人选
副指挥长:申洪铭 党委副书记
陈 根 党委委员、副镇长提名人选
戴鸿星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漆 园 党委委员
姚建树 党委委员
邓荣荣 副镇长提名人选
余 珊 派出所所长
疫情防控指挥部下设综合工作组、应急保障组、宣传工作组、交通工作组、市场工作组、医疗卫生工作组、社区工作组、综合督查组等8个工作小组。
(一)
综合工作组
组 长:刘冬冬
成 员:镇中心卫生院、党政办、宣传口、石鼻派出所、石鼻交警中队、镇经济社会发展办公室、镇市监分局、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各村(居)委会负责人。
职 责:负责防控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协调防控指挥部会议筹备、值班值守安排,信息收集、分析、归纳和归口上报,指挥部文件管理、机要保密和后勤保障等工作;做好部门协调、信息共享和联防联控工作;筹集并核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所需资金,审核应急资金资金支付范围。
(二)
应急保障组
组 长:申洪铭、戴鸿星
成 员:镇平安办、镇中心卫生院、派出所、交警中队、各村(居)委会负责人。
职 责:负责完善公共卫生和疾病预防控制应急体系基础设施建设;指导解决因疫情产生的信访事项,开展相关维稳工作。
(三)宣传和人文关怀工作组
组 长:漆 园
成 员:镇宣传口、派出所、镇文化站、镇中心卫生院、各村(居)委会负责人。
职 责: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及时报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变化信息和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主要进展,积极正确引导舆论,规范信息发布,跟踪舆情,及时澄清事实;严厉打击散布虚假疫情信息等违法行为,及时处理不实信息,防止谣言炒作;加强网上新闻发布的管理和引导;协助相关部门通过短信、电子屏幕、农村小喇叭等多渠道宣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病知识,提高人民群众自我保护能力;及时收集、整理和报送舆情监测等相关信息;做好心理疏导内容、寓教于乐音视频、抖音等信息推送,对全镇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居家观察及医院治疗的人员进行心理疏导指导,提出心理疏导建议,协调解决各单位部门反映涉及心理疏导有关问题。同时,收集隔离、居家留观人员意见建议并转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引导集中留观及医院治疗人员的家属参与心理疏导活动。
(四)
交通工作组
组 长:邓荣荣
成 员:派出所、交警中队、镇中心卫生院、各村(居)委会负责人。
职 责:负责对旅客人员及公共交通的管理,配置使用各类体温检测设施设备;做好农村客运站等旅客人群的体温筛查工作;加强对旅客人群的健康宣传。
(五)
市场工作组
组 长:陈 根
成 员:派出所、城管中队、农业农村办公室、镇市监分局、镇中心卫生院、各村(居)委会负责人。
职 责:负责各类农(集)贸市场和经营场所的管理;加强活禽、野生动物养殖、运输、贩卖、餐饮等监督管理;做好各类应急商品、生活必需品的储备和调度工作。
(六)
医疗卫生工作组
组 长:谌珍珍
成 员:镇中心卫生院、镇经济发展办公室、镇市监分局、镇卫健办、石鼻中心学校、镇城管中队、各村(居)委会负责人。
职 责:负责患者医疗救治工作和医学观察者的监测工作,统筹调配医疗资源,协调组织专家对救治工作进行会诊和指导;加强定点收治医院管理,制定和完善病例诊断、医疗救治方案,适时开展心理援助工作;加强发热门诊管理,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开展发热病人监测和病例认定,做好医务人员感染防控、医疗救治工作;做好药品、医疗器械等物资储备和人员培训工作,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进口药品的快速检验工作;负责疫情监测、预防与控制,及时提出并调整防控策略,提出措施建议;组织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标本采集与检测、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控制等工作;组织开展周末卫生日义务劳动,组织开展冬春季灭鼠活动并督促实施;组织协调开展健康教育工作;协助流行病学、检测、消杀和卫生监督等专业人员开展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提出预防控制策略与措施建议。
(七)
社区(村)工作组
组 长:姚建树
成 员:派出所、镇民政所、镇团委、妇联、镇中心卫生院、各村(居)委会负责人。
职 责:负责外来人员的登记、监测和管理,加强社区密切接触者的管理;开展社区健康教育工作,深化爱国卫生运动;为因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影响导致生活困难的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救助,做好专项捐助经费和物资管理与使用工作。
(八)
综合督查组
组 长:刘冬冬
成 员:镇纪委、镇中心卫生院、派出所、镇卫健办、镇市监分局、各村(居)委会负责人。
职 责:督促督查镇防控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落实,对落实不力的,予以全镇通报批评,并交有关部门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