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鼻镇集体土地招租公告
为更好地利用土地资源,现对位于石鼻镇公墓附近约120亩土地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土地现状:招租土地位于石鼻镇公墓附近,约120亩,实际面积以测量为准。
二、承租期限及经营范围:承租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34年12月31日(十年)。承租方须按国家法律法规使用该土地,只能用于农业产业发展。
三、竟租方式:公开竞价、高价中标,竞租底价400元/亩/年。通过现场竞价方式进行交易,以最高报价者为中标承租人。
四、租金支付方式:租金于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
五、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1月6日18:00。
2.报名地址:安义县石鼻镇人民政府(石鼻镇人民街1号)。
3.联系方式:
廖先生:13879143355
邹先生:13879184176
六、公开竞价时间及地点:
竞价时间:待定(另行通知)。
竞价地点:石鼻镇人民政府(石鼻镇人民街1号)。(以通知为准)。
七、注意事项:
1、地块勘察。即日起接受咨询,有意者自行实地勘察。未看现场的投标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认可,责任自负。
2、投标要求:投标企业需携带涉农企业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3、签订合同。中标者须在公示期结束后三日内与石鼻镇人民政府签订租赁合同,并按年度提前缴纳租金,先缴后用。
4、中标保证金:预收取年租金的10%作为中标保证金(未中标无息全额退还)。
5、出租方不负责供水、供电、作业道等基础设施配套,由承租人自行解决。
6、本地块今后若遇到政府用地需要,合同自动解除,租金按实际租赁期计算,多缴部分予以无息退还。
7、承租方不得擅自转让,如需转让必须征求石鼻镇政府同意方可转让。
8、合同到期前,承租方若续租则应提前1个月提出续租请求并重新签订合同,若不续租须将土地进行平整(签订合同须缴纳10万元土地复垦保证金)。
9.本公告相关内容由石鼻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公告。
安义县石鼻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