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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3860--2024-0108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安义县万埠镇 生成日期: 2024-09-30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万埠镇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救助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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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条件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持有本县户籍;

(二)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855元/月);

(三)符合户籍所在地社会救助家庭财产状况规定。

二、救助标准

提高低保标准。将低保月人均保障标准提高60元,达到每月915元。财政月人均补差水平提高 40元,达到 580元。

三、申请程序

窗口申请: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或一年以上实际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网络自助申请:见下页赣服通自主申请流程。

四、申请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原件);

2、残疾人还应当提供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

五、办理时间

凡认为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城乡居民家庭或个人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急难型临时救助可以向急难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办理时间为工作日的9:00-12:00.

六、办理地点

万埠镇便民服务中心

七、联系方式

万埠镇:0791-83432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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