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依据
《关于做好全市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工作的通知》(洪农财字〔2021〕22号);《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7〕25号)规定。
二、补贴范围
畜禽养殖场。
三、补贴对象
依法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畜禽养殖场。
四、补贴标准
中央、省、市、县各级财政对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费用分别给予一定的补助,补助标准为平均80元/头。
五、申办材料
1、《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养殖环节和生猪屠宰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情况登记表》;
2、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过程照片;
3、其他材料。
六、办理程序
1、申请人提交材料到乡镇政府;
2、乡镇政府审核盖章后交县农业农村局;
3、县农业农村局核查、汇总上报市局。
七、受理单位
安义县农业农村局(安义县畜牧水产中心)。
八、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九、联系方式
0791-83422144。
十、咨询电话
0791-83422144。
十一、监督渠道
0791-83422144,安义县龙津镇文峰路322号。
十二、补贴结果发布说明
无害化处理已按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