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安义县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为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压紧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督管理责任,我局坚持问题导向,以发现食品安全隐患、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能为宗旨,围绕省、市局食品抽检工作总体部署,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规范抽检。按照省、市局食品抽检实施细则和规范要求,积极开展我县食品抽样检测工作。各单位要严肃工作纪律,保证数据质量,不得瞒报、谎报、漏报检验数据,不得利用抽检结果牟取不正当利益。
(二)坚持问题导向。机关相关股室、各基层分局要积极配合,相互合作,在抽检场所、抽检品种、抽检环节、检测项目等方面,结合抽检分析、监督执法等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提高抽检靶向性。
(三)坚持均衡推进。在统筹考虑省、市、县三级抽检工作的基础上,每季度均衡开展抽检工作,一季度抽检任务完成全年总任务的25%以上,二季度完成50%以上,三季度完成75%以上。各单位可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具体抽检任务安排表,从时间、区域、品种上均衡推进抽检进度。
(四)坚持有效覆盖。结合各级抽检,在生产加工环节对全县范围内的食品生产企业、已备案的食品加工小作坊进行有效覆盖;针对不同区域的食品经营情况,有效覆盖城区和农村的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包括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小食杂店、餐饮单位、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生产企业、网络销售平台等不同业态。
二、工作任务
2025年安义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共计477批次(其中省转移60批次,县级抽检417批次。),食用农产品专项抽样任务30批次。
(一)市县食用农产品专项抽检。安排72批次。抽检工作应坚持问题导向,结合高通量筛查抽检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对食品安全风险较高的食品品种和检测项目重点抽检。原则上县级抽检以农贸市场为主。抽检任务应录入报送分类A“县级食用农产品抽检”。
(二)校园食品专项抽检。安排56批次。为提升全县校园食品安全治理水平,应参照市局要求配套制定本辖区的校园食品专项抽检计划,抽检以小学、幼儿园为主。抽检范围应覆盖校内食堂、校内小卖店、校外供餐单位、校内食堂供货商、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原则上应在两年内有效覆盖全县校园,其中学校和校外供餐单位抽检批次量不少于70%,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抽检批次量不超过20%,食用农产品抽检量不超过20%。各分局、相关股室应积极配合检测中心做好校园食品专项抽样工作,辖区校园覆盖情况将列入县区考核。
(三)“四小”食品专项抽检。安排54批次。抽检本县发证的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生产销售的食品。应结合国抽、省抽、市抽、县抽,有效覆盖全县已登记备案的小作坊。如遇停产、注销等情况,需做好登记工作,经辖区所在地市场监管分局确认,填写《食品安全抽样异常情况报送表》(见国家总局《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规范》),报食品协调股汇总,统一向市局食品抽检科报备。
(四)快法衔接联动抽检。安排25批次。以验证食品快检的及时性和有效性为目标,对快检发现阳性样品进行实验室复核和复测检验。
(五)高通量非靶向专项抽检。安排9批次。重点抽检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区域果蔬类食用农产品,应根据时令抽检相应品种果蔬,果蔬产品不低于80%,按月均衡推进高通量抽检任务。具备条件的单位应采用飞行时间质谱进行非靶向性筛查检测,抽检结果通过高通量抽检手段验证或自行检测验证,有效发现食用农产品的非法使用农兽药等问题,提高食品安全抽检的靶向性。
(六)执法稽查专项抽检。安排4批次。以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掺杂掺假,虚假宣传为目标,重点针对执法稽查中发现的食品虚假宣传、非法添加、质量安全等问题开展抽检。此专项应由执法人员参与抽样,并做好现场检查相关记录。检验机构检测时,根据案件稽查工作要求可增加抽检食品品种和项目。在没有食品安全标准检验方法的情况下,可采用其他检验方法分析查找食品安全问题的原因。
(七)落实“两个责任”专项抽检。安排5批次。针对辖区内食品包保单位生产和经营的食品,重点抽检高于2023年全省平均不合格率的食品品种,做好食品安全“两个责任”的落实工作。
(八)新业态食品专项抽检。安排2批次。
(九)其他抽检任务。安排250批次,结合工作实际需求。
索引号: | A23360--2025-0037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 安义县市场监管局 | 生成日期: | 2025-03-25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2025年安义县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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