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赣财乡振指〔2022〕15号)、安义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安义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计划的通知》(安党农字〔2022〕14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们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353万元(具体金额分配详见附件)。该项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305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索引号: | A23200--2023-0185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 安义县农业农村局 | 生成日期: | 2022-12-19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赣财乡振指〔2022〕15号)、安义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安义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计划的通知》(安党农字〔2022〕14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们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353万元(具体金额分配详见附件)。该项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305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