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赣财乡振指〔2022〕15号)、安义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安义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计划的通知》(安党农字〔2022〕14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们2024年省级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62万元(具体金额分配详见附件)。该项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305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赣财农指26(362万)
安农衔接字〔2024〕81号 关于下达2024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省级配套资金的通知
安农衔接字〔2024〕83号 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基础设施项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