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府发〔2025〕64号
关于建立万埠镇农村饮水安全动态监测机制的
通 知
各村(居)委会: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防止出现区域规模性停水断水或严重水质超标问题,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动态 监测的通知》 (办农水(2021)142号)及江西省水利厅办公室 《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动态监测工作的通知》(赣水办农水函 (2021)17号)文件精神,需对农村饮水安全状况开展动态监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要深刻认识保障农村居民饮水安全工作的长期性、重要性,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农村供水成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细化实化工作举措,守住农村饮水安全底线。
二、开展动态排查监测。以村(居)委会为单元,进行全面排查和常态化监测。织密织牢监测排查网络,对供水条件差的地区和农村人口开展动态监测,反复排查,立查立改。请各村委会每月15日前将排查出的农村供水问题填写农村饮水安全动态监测表报送至万埠镇水利口,逾期未上报视为无农村饮水安全问题。
三、确保问题整改成效。各村(居)委会要逐一建立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做到边查边改,保持动态清零。确保农村供水保障和问题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人民的检验。
附件:万埠镇农村饮水安全动态监测统计表
安义县万埠镇人民政府
2025年8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