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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3703-0203-2006-0010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发布机构: 万埠镇党政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18-05-18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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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万埠镇委员会 万埠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万埠镇机构改革方案(试点)》、《关于万埠镇机构改革方案(试点)的实施意见》、《万埠镇机构改革事业单位竞争上岗实施办法》、《万埠镇事业站所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万埠镇机构改革人员分流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村、机关单位党支部、各村(居)委会、镇直及驻镇各单位:

  《万埠镇机构改革方案(试点)》、《关于万埠埠机构改革方案(试点)的实施意见》和《万埠镇机构改革事业单位竞争上岗实施办法》、《万埠镇事业站所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万埠镇机构改革人员分流实施办法》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万埠镇委员会

                    万埠镇人民政府

                             2006年12月4

 

 

 

 

  

主题词:机构改革          方案         办法       通知

 报:县委组织部

 送: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万埠镇党政办公室                      2006年12月4印发

(共印30份)

 

 

 

万埠镇机构改革方案(试点)

 

根据全省农村税费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安义县乡镇机构改革方案(试点)〉》(安发[2006]32号)的要求,为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进步,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精简机构和人员编制,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逐步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基本原则

1、坚持加强党的领导的原则。机构改革要有利于加强党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指导,有利于加强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

2、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综合设置机构和岗位,大力精简财政供养人员,提倡领导交叉兼职,工作人员一身多职,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竞争上岗,优化总体布局,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4、坚持优化资源配置、统筹兼顾的原则。理顺各类机构的管理体制,重新界定我镇机关、事业单位的职能,促进管理的规范化、专业化、科学化。

5、坚持既积极又稳妥的原则。突出重点,稳步推进,保持社会稳定。

二、镇里主要职能

按照“执行政策、发展经济、服务社会、维护稳定”的职能定位,镇主要职能是加强行政管理,依法行政,落实好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加快经济发展和提高农民收入;组织、协调各事业单位及县派驻机构为农民提供技术、信息、人才等技术性、辅助性、事务性的服务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三、我镇机构的设置

()党政机构设置

我镇行政内设机构统一设置3个:

1、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党委、政府综合协调、信息处理、文秘和会务工作;贯彻落实农民减负政策,监督巩固税费改革的成果;负责本镇党务、政务、人大、政协、纪检、武装、工青妇等有关方面工作。

2、经济发展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本镇农业生产、农村经济、农村市场培育和乡镇企业的建设和发展规划;负责统计、招商引资、审计、质监、民政、计划生育、交通管理、环境保护、城镇规划建设等社会相关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指导乡镇畜牧曾医技术服务、乡镇林业资源管理、技术推广工作;协助搞好水利事业和水利工程的管理工作;协助制定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规划和相关的劳动保障等工作。

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安全生产等工作。

()事业单位机构设置

除全镇中小学校、卫生院外,镇里统一设置6个事业单位:

1、农业技术中心。负责乡镇农业、水利、畜牧、水产、农机等方面的技术指导服务工作。

2、农村服务中心。负责村镇建设规划、城镇管理、园林绿化等工作。

3、农民文化中心。负责文化、广播、电视、旅游、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指导服务工作。

4、计划生育服务所。负责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等工作。

5、财政所。负责农村经济管理及编制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管理和监督各项预算内外财政收支活动。

6、劳动保障事务所。负责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及企业服务等工作。

()派驻机构设置

公安派出所、法庭、司法所、国土资源管理所为县直部门的派出机构,其人员编制和人、财、物由上级主管部门管理。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我镇党政机关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根据洪发[2002]24号文件精神,核定我镇、机关行政编制为32名,在核定的行政编制总数中,含计生行政专干、维稳信息员、安全监督员等专项编制。

我镇机关领导职数的核定按照洪发[2006]2号文件精神执行。我镇户籍人口在3万以上,设党委委员9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含政府正职)3人;政府正副职5人;纪委委员5人,其中书记1人。

()乡镇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根据洪编办发[2005]33号文件精神,核定我镇事业单位事业编制总量37名。

乡镇事业单位领导职数的核定,原则上控制在12名以内。

五、组织实施

()加强领导。成立我镇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对我镇机构改革负总责;成立我镇机构改革实施小组,镇党政一把手为直接责任人,有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

()制定方案。由镇党政办公室和组织口负责制定《万埠镇事业站所竞争上岗实施办法》、《万埠镇事业站所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万埠镇机构改革人员分流实施办法》等配套方案,经镇党委、政府审批后组织实施。

()稳步推进。镇党委、政府和镇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确保机构改革方案稳步实施和人员分流工作顺利完成。

()检查验收。我镇机构改革工作力争在今年12月底完成。

 

关于万埠镇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

 

为了确保我镇这次机构改革工作的顺利推进,现对方案的贯彻落实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领导、严明职责,确保成效

成立万埠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对我镇机构改革负总责。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副书记、镇政府镇长晏洪海担任;副组长由党委副书记胡小波、常务副镇长杨学升、党委委员彭林峰、镇政府副镇长谢春苗担任。成员为镇党政办、组织口、纪检监察、人事(编制)、财政等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

二、我镇党政机构改革的实施

1、严格设置内设机构。我镇5个行政内设机构按职能重新合并成立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3个内设机构。其机构牌子印章由镇统一制作,原印章作废,由镇党政办公室按有关规定予以注销。

2、认真做好“三定”工作。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的“三定”工作是实施我镇机构改革的重要内容。我们要抓紧拟定“三定”方案,经县编办审核后,报送县委、县政府审批。

3、认真搞好定编、定岗、定员工作。这次机构改革,推行在岗人员轮岗制度。

4、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要按照《方案》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要按照“小政府、大服务”的原则,进一步清理机关和事业站所的混岗、混职等现象,努力构建“服务型、法制型”政府。

 三、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实施

1、严格调整和设置事业单位。保留财政所、计生服务所、劳保所;将原农村经济管理站的职能划入镇财务所,原企管站的职能划入镇劳保所。原镇经管站、企管站的人财物整体移交给镇政府,在财政所增挂镇农村经济管理站的牌子;将农业服务中心更名为农业技术中心(挂镇水管站的牌子);在镇文化广播站的基础上,组建农民文化中心(挂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中心的牌子);设立农村服务中心(挂城管中队的牌子)。要严格按照《方案》的规定,统一设置6个事业单位,搞好定编、定岗、定员工作。通过竞争上岗,切实将撤并的站所,以“员”的方式落实到新设置的事业单位中。

2、确立事业站所法人主体地位。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对设置的6个事业单位重新办理登记手续,依法管理。同时按照《方案》的权限及时任免事业站所负责人(法定代表人)。

3、认真做好事业站所机构挂牌和印章启用工作。机构牌子和印章按行政隶属关系由镇政府或其主管部门统一制作,统一挂牌;原印章作废交县档案局保管,并按有关规定予以注销。

4、落实事业站所管理体制。我镇各业务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方案》的规定,切实把镇事业站所条块管理关系落实到位,严格按规定运行。对从事为“三农”服务的农业技术中心、农村服务中心、农民文化中心和计生所,实行以块管理为主,县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业务指导的管理体制,这些事业单位的举办单位为镇人民政府;具有宏观调控职能的综合部门即财政所、劳动保障所,实行县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和镇政府双重领导,以条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其举办单位为县政府主管部门。以块管理为主的事业单位,其人、财、物和事权统一由镇政府管理;其领导人员(法定代表人)由镇政府任免;其工作人员的调动,经镇政府研究批准后,按人事编制管理程序办理调动手续。以条管理为主的事业单位,其党团关系实行属地化管理,镇政府要加强对其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其领导人员(法定代表)的任免应有任免前以书面形式征求镇党委、政府的意见;其工作人员的调动,也须征得镇政府同意所,按人事编制管理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调整后设置的我镇事业单位,其机构编制性质均列为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今后,我镇不再新设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现有人员维持原定编制性质不变,实行“老人老办法”,即原定性质、拨款比例和经费渠道不变。镇水管站管理体制的调整按县政府批复的《安义县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执行。

5、认真做好事业站所竞争上岗、择优选用工作。事业站所都要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竞争上岗、择优选用,此项工作按《万埠镇事业站所竞争上岗实施办法》组织实施。

6、积极推行事业站所人员聘用制度。这次机构改革通过竞争上岗、择优录用的人员,全部实行聘用制度。受聘人员的个人身份管理按照“老人老办、新人新规定”的原则进行,即推行全员聘用制度前的在职人员受聘后,其个人档案身份可以保留;推行全员聘用制度后新招聘的人员,要一律按“合同制”管理。聘用期内,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规定”管理的受聘人员,如遇调动、提拔等,可以按原档案身份进行。此项工作按《万埠镇事业站所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组织实施。

7、逐步建立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制度。按照这次机构改革的要求,事业站所人员实行聘用制度后,都应参加社会保险。各有关部门要大力宣传事业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意义,并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赣府厅发[2005]28号)精神,按照“分类试行,逐步推开”的原则,积极推进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险工作。

8、进一步提高农业技术中心、农民文化中心和农村服务中心人员综合管理水平。今后凡有空编需补充人员,应按照“一人多能”的原则,招聘具备多项专业技术的复合型人才,逐步实现由单设岗向综合设岗的转变。

四、积极稳妥地做好人员分流工作

这次机构改革,人员分流主要在事业站所,切实解决好事业站所富余人员的分流问题,是顺利推进机构改革和重要环节和关键所在。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扎实做好人员分流安置工作,确保机构改革目标落实到位。

1、制定《万埠镇机构改革人员分流实施办法》。由人事劳动部门根据改革有关政策制定。

2、严格落实分流途径和分流政策。要根据《方案》的规定,严格按照人事劳动部门制定的《实施办法》,切实把分流办法、途径和政策落到实处。

3、坚决清退各类临时人员。对临时人员在12月底之前一律清退,把减轻农民负担落到实处。

4、搞好定岗定员和人员分流工作。要根据核定的乡镇事业站所编制数,按照《万埠镇机构改革事业站所人员竞争上岗实施方案》、《万埠镇事业站所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和《万埠镇机构改革人员分流实施办法》的要求,认真做好乡镇事业单位人员竞争上岗和人员分流工作。实行竞争上岗后,要及时按照定编、定岗、定人的规定,办理个人《核编证》。

5、切实为分流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为分流人员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是这次机构改革做好人员分流和重要内容。要切实将事业单位分流人员社会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及再就业优惠政策落实到位,要切实按照《实施办法》规定的标准及时将社会保险拨付到位其他相关部门也要做好相关政策待遇的落实工作。

五、严肃纪律、加强机构编制管理

1、严肃政治纪律。镇党委、政府和各调整撤并单位的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的高度,讲政治、讲大局、讲纪律,把思想统一到镇党委、镇政府的决策和要求上来,把行动落实到镇党委、镇政府的统一部署上来。对镇党委、镇政府制定的各项有关规定和要求,一定要令行禁止,不讲不利于改革的话,不做不利于改革的事,坚决制止和排除妨碍撤并、破坏稳定的现象。同时要认真做好信访工作,深入群众做好过细的思想政治教育,不得出现集体和越级上访妨碍乡镇机构改革工作,造成社会不安定的,要从严查处,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和法律责任。

2、严肃组织纪律。要深入细致地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工作,在干部职工安排上要坚持党性,严格按组织原则和改革方案办理,做到令行禁止,公正合理,任人唯贤,不搞照顾,不拉关系,不得弄虚作假,严禁非组织活动,发现问题要严肃查处。

3、严肃干部调配纪律。机构改革工作中,各级干部一定要服从组织安排,不得讨价还价,要按照镇党委政府的安排坚持上班,积极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4、严肃财经纪律,切实做好事业单位撤并站所的清产核资工作。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不准借机构调整变动之机,违齐调度资金、虚做债务、转移预算内外资产、大吃大喝,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凡属借支、挪用拖欠公款的须在撤并前如数归还。对违反规定的人和事,依法从严从重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各地和各有关部门要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乡镇机构编制总量控制实施办法的通知》(赣办字[2005]18号)精神,积极探索、创新加强机构改革管理的措施,完善机构编制总量控制办法,确保我镇财政供养人员5年内负增长。要严格执行进人核编制度,严防超编进人;实行竞争上岗后,所有的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都要落实到人,按照定编、定岗、定人的规定,重新办理“编制实名制”的个人《核编证》。要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力度,机构、编制和人员名单发生变化,要及时公布,接受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机构编制纪律的情况,要及时进行举报,举报电话为07913422252。机构编制部门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共同受理违反机构编制纪律的举报,对违反编制管理规定的要及时纠正,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六、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我镇机构改革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于200612月底前全面完成改革任务。

1、制定方案,宣传发动。镇党委、政府及党政办在200611月底前印发《万埠镇机构改革方案(试点》和《关于万埠镇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及《万埠镇机构改革事业站所竞争上岗实施办法》、《万埠镇事业站所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和《万埠镇机构改革人员分流实施办法》。并召开动员大会,全面部署机构改革工作。

2、做好我镇事业单位撤并站所的清产核资工作。由财政部门牵头,会同审计、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并在20061210日前完成。

3、制定工作方案。根据《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及时制定党政机构“三定”方案,按程序报批。同时认真制定事业站所机构改革、竞争上岗和人员分流等具体工作方案,并于200611月底前报县委、县政府备案。

4、开展定岗定员、竞争上岗工作。全镇事业站所第一次定岗人员、竞争上岗工作于200611月底前结束,第二次空编补缺的竞争上岗工作于20061215日前全部结束。

5、做好聘用人员核编和首聘手续办理工作。在全面结束定岗定员、竞争上岗后,编制部门及时办理个人《核编证》,人事劳动部门及时为受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此项工作于200612月底前全部结束。

6、做好分流人员社会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办理工作。人事劳动部门要及时为分流人员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手续,此项工作于200612月底前全部结束。

7、做好检查验收工作。我镇必须在200612月底前完成机构改革任务,做好总结工作,并形成总结材料,迎接上级检查验收。

 

附:  1、万埠镇机构改革实施时间安排表

       2、万埠镇机关、事业站所定编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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