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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3450-0601-2022-0001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安义县城管局 生成日期: 2022-02-14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安义县城市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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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义县城市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安义县城市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安义县城市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安义县城市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安义县城市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城市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草拟县城市管理方面的有关文件。研究制定本县城市管理事业、燃气行业、城市排水排污中长期规划、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县城市综合管理的组织、协调、检查、指导、考核、评比工作。负责全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指导、监督检查。

(三)负责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检查、监督、宣传工作。负责承担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负责县城区广场、景区等公共场所的综合管理。负责对占用挖掘损坏城市道路及违反城市规划、房地产、市政工程、公用事业、户外广告、市容环境卫生、县城区风景区管理、燃气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受理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

(四)负责县城区市政公用,公共照明,灯饰亮化、店面招牌、户外广告、沿街建筑物立面容貌和临街景观以及数字城管、垃圾中转站、收集站、垃圾池、果壳箱等市容环卫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负责全县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五)负责城市道路挖掘许可、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许可的审批、管护维修工作。负责城区占用及拆除、迁移、改动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审批工作。负责店面招牌、户外广告设置的审批。

(六)负责对城区规划、房地产方面等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督查处。负责房地产监察工作。负责国省县道路沿线、乡镇集镇、景区景点周边及重要节点农房巡查、督查工作。参与制定城市规划、建设项目和全县综合开发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方案审查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参与城市规划区新建、改建、扩建市政、市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立项、选址、设计、竣工验收工作。

(七)负责推进城市管理长效化、数字化、精细化。负责县数字城管平台的建设、运行、维护、指导、检查和考评等工作,依托数字城管平台组织开展城市管理工作专项检查考评。

(八)负责全县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基建渣土(余土)等固体废弃物的排放、运输、审批、处置工作。

(九)编制城市管理、环境卫生、路灯管护、景区管理、市政公用和城市运行维护费的年度经费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财务监督。

(十)负责全县燃气行业日常管理工作,保障公共安全和燃气正常供应。

(十一)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部门、本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二)指导乡镇城镇管理工作,对乡镇城管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县城市管理局内设8个股室分别为办公室、法制监察股、督查考核股(数字城管指挥中心)、行政审批股、市政公用管理股、市容秩序管理股、固体废弃物管理股、综合协调股和机关党组织。

纳入本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单位3个,包括局本级和2个所属二级预算事业单位。编制人数90名,在职人数71人,退休人员50人,遗属人数2人 。

第二部分  江西省城市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安义县城市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城市管理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492.8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379.66万元,均为财政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城市管理局支出预算总额为1492.86万元,较预算安排减少10379.66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492.8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7.7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76.1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1.1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6.21万元,资本性支出159.29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9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0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9.9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8.5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295.1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403.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4.7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2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976.1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62.2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1.1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846.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6.21万元, 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6.78万元;资本性支出159.2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698.11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安义县城市管理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1492.8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068.26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9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0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9.9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8.5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295.1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868.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4.7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2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492.8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7.7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76.1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1.1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6.21万元,资本性支出159.29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2年安义县城市管理局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2年安义县城市管理局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 390.48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减少)   83.86    万元,增长  27.35  %。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  187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187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8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  11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11 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1   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      无     。

(九)项目情况说明

安义县城市管理局无项目预算。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安义县城市管理局 “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16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8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费压缩。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1万元,比上年减少20.3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运行维护费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费35万元,比上年增加3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需求增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机关服务: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的支出。

(四)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培训支出: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三、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

(一)“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2年城市管理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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