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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3120-0401-2024-0040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安义县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24-09-03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传承非遗文化 守护文化根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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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承非遗文化 守护文化根脉

一是提供政策保障。为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支持安义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根据上级法律法规,草拟了《安义县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

二是加大扶持力度。2024年安义县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7.7万元,具体为非遗代表性传承人项目1.7万元和代表性项目保护传承6万元。县级财政每年20万元资金用于扶持非遗保护与传承工作。

三是注重传承培育。安义县与南昌职业大学持续保持合作,实施“青年传承人培养计划”,让更多年轻人投身于非遗事业。同时,鼓励传承人结对子,通过传统的师徒关系传帮带,将技艺代代相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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