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社局: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10条措施的通知》(赣府厅明〔2022〕3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2022年项目库建设情况,现将《关于同意拨付县农业农村局收回的2020年老旧仓库维修结余资金再拨付等相关工作资金的批复》(安府办字〔2022〕57号)文件中我县的2022年度县级配套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59.25万元下达给你们。专项用于脱贫劳动力、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跨地区求职就业,到省外务工的给予每人500元交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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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义县农业农村局 安义县财政局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