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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3070--2023-0006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安义县公安局 生成日期: 2022-12-14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安义县公安局2022年机构设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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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述职责,县公安局设14个内设机构。

(一)指挥中心(办公室)

掌握全局公安工作情况;收集、分析、报送有关社情、公安信息及全县社会稳定和治安动态,拟订对策措施;负责110的值班、接处警工作;协调处理重大、紧急警务和授权的有关指挥协调工作,发布重大警令,指导、协调全局应急管理、抢险救援能力建设工作;指导全县公安机关报警服务、指挥体系建设;起草重要文件、承办重大调查研究工作;组织协调、督查督办阶段性中心工作和综合性、全局性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统计、保密、档案、史志、信息、安全、目标任务考核、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和政府督办事项;承办全局目标管理和安全生产中涉及公安机关的相关工作。

(二)政治处

收集、掌握、分析全局公安队伍思想状况和队伍建设动态,研究制定队伍建设工作措施;负责队伍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组织开展队伍建设培训有关工作;主管班子四好活动和精神文明建设;联系局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工作;负责干部考核任免、民警的绩效考核工作;负责全局公务员考核和对一般行政职务、警衔、工资、福利的管理;办理县公安局机构编制、人事管理、专业技术职称管理、表彰奖励、从优待警具体工作;负责承办管理警官证、工作证的发放和管理;负责全局传队伍管理建设,开展公安宣传报道;组织开展争先创优、立功创模和职工文体活动;负责果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三)督察大队(纪检监察室)

贯彻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有关方针、政策、法律、党纪、条规,负责全局党风、警风和廉政建设;履行《公安机关督察条例》规定的各种职责,督察本级公安机关或派出机构的警务工作,监督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负责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投诉工作,督察督办信访案件办理,办理信访复查复核案件;负责本级公安机关及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内部审计、监督工作;查办党员、民警违法违纪违规案件。

(四)警务保障室

拟订全局警务配备标准和经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协调有关部门拟订县公安局经费保障标准。管理、使用中央和省级补助公安专项经费;组织协调公安机关重大任务的警务保障工作;开展公安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承担警用武器、被装、器材物资的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公安经费的预决算工作,负责全局经费和国有资产管理;承担应急、抢险救援通讯保障任务;承担科技强警、通讯保障硬件设施建设任务。

(五)法制大队

指导、监督、检查全局法制建设和执法工作,审核、拟定贯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决定的措施、办法和规范性文件;承办有关案件的审核工作;组织法制理论研究、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承办县公安局国家赔偿、公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有关工作。

(六)国保大队

掌握全县影响国内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动态,掌握全县邪教组织、对社会有害气功组织的动态,及时收集、分析、报送信息,拟定工作对策;组织、指导国内安全保卫工作社会化、职业化建设;指导反恐、维稳隐蔽力量建设;指导、协调宗教、民族等特殊领域和社科文化领域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侦破依据法律规定由公安机关管辖的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组织、指导、监督开展对邪教组织和对社会有害气功组织的侦查、防范和处置;协助开展反邪教传警示教育、转化工作。

(七)治安管理大队

掌握全县社会治安动态,指导、监督全县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组织、查办重大治安案件;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特种行业、公共复杂场所、民用枪支弹药、民用爆炸物品、管制刀具、剧毒化学物品;指导派出所开展社区、农村、校园警务工作;指导派出所开展在盐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重要基础设施、重点建设工程和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派出所依法管理集会、示威、游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重大会议、重大节庆活动的安全保卫,负责来盐中央、省市领导和重要外宾的安全保卫;指导、监督县域内保安服务业的管理工作;指导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指导派出所流动人口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派出所对食品药品违法犯罪的查办工作;负责办理县域居民出国的各种手续和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港澳台人员在盐的管理工作,查处出入境违法犯罪行为。负责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公安局窗口日常管理工作,承担公安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事项政务服务事项的公示、公开和告知,负责对相关法律法规、办理程序的咨询、答复。

(八)刑事侦查大队

掌握、分析全县刑事犯罪动态,收集、报送刑事犯罪信息,研究制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重大刑事案件和一般刑事案件的侦破和刑事案件的预审工作;负责刑侦秘密力量建设和犯罪情报资料管理;协查追捕通缉案犯、逃犯。负责各种刑事案件现场勘查,重大以上交通事故、重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尸检勘查,管理刑事技术有关工作。

(九)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掌握全县经济犯罪动态,分析、研究经济犯罪情况,拟定预防、打击对策,负责查办县域内财税、金融、商贸和市场管理以及知识产权等领域的一般经济犯罪案件;承办上级公安机关和政府交办的经济犯罪案件。

(十)禁毒缉毒大队(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掌握全县禁毒工作情况,开展毒品的禁贩、禁种、禁

吸、禁运工作宣传教育和预防工作;负责各种毒品案件的侦破;指导全县吸毒人员的戒毒康复工作。

(十一)情报信息大队

收集整合各种公安信息及社会公共信息,对涉及国家安全、政治稳定、经济安全、刑事犯罪、重大社会治安问题、公众舆论的动态和主要趋势进行预警研判,提出对策建议;组织实施和协调对重点人员的动态管控、分析研判和处置工作。承担网络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对全县公共信息网络安全保护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全县互联网运营单位、互联网信息服务单位、联网单位的管理;开展网上重点人员管控工作,及时获取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情报信息线索,依法依规使用互联网侦控和定位技术手段,查办网络违法犯罪活动,配合其他警种、部门开展案件侦查工作;开展公安内网安全防护、检查、监督工作;承担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专门任务。

(十二)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

管理全县城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承担全县道路交通指挥、路面执勤、事故处理、交通秩序维护工作;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传教育工作;负责上级机关授权办理的车辆和驾驶人管理业务;协同巡警开展城区、交通路面的治安巡逻工作,及时处置群众紧急求助;负责民用爆炸物品、剧毒物品、易制毒物品的道路运输审批、管理工作。开展机动车(拖拉机除外)、驾驶人管理工作。

(十三)特巡警大队

负责城区繁华街面和市场、车站、公园等公共复杂场所及全县重要集镇的巡逻执勤,严密社会面控制;接受群众报警求助,制止违法行为,抓捕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负责防爆、重大活动、重大行动的治安执勤,组织治安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参与应急救援、抢险救灾、暴力恐怖事件的处置工作。

(十四)县看守所

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短、残刑罪犯实行武装警戒看守;组织开展在押人员教育转化和狱内配侦工作;管理在押人员的生活和医疗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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