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义县公安局人事变动管理暂行规定(试行)》已经县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九月十八日
主题词:政治工作 公安人事 变动管理规定 试行 通知
安义县公安局办公室 2011年9月18日印发
安义县公安局人事变动管理暂行规定(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在编在职民警、职工的人事变动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能,创造良好的人文工作环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县局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人事变动管理的对象
县局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交警大队车辆检测站、保安公司)在编在职民警、职工已纳入国家行政、事业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机关工作人员和工勤人员。
二、人事变动管理的范围
对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交警大队车辆检测站、保安公司)在编在职民警、职工的考录、调入、调出、辞职、辞退、退休等情形的管理。
三、人事变动管理的原则
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的统一领导下,在县局党委的直接领导下,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政工监督室负责具体执行,逐级办理人事变动手续。
四、人事变动管理工作移交的内容
在办理正式调出、辞职、辞退、退休手续前3日内,调离人员须与原单位在财务上和业务上办理移交手续,以保证工作的连续性。政工部门协同调离人员的部门负责人核查工作移交记录,并签名确认。政工部门主要负责警用标志(警官证、警衔、警号)、数字证书的回收登记工作。警务保障室负责警用装备(警用六小件)、对讲机等警用物品的回收登记工作,以便备查。
五、人事变动管理具体操作流程
(一)考录
(1)无编制人员通过省级公务员考试进入我局的操作流程:考生凭《录用通知书》、《报到证》、学历证、身份证到录用单位政工部门报到,政工部门根据南昌市公安局和考生提供的信息,将考录人员的基本情况汇总,形成书面材料,送政工监督室主任审核,报县局主要领导审批。政工部门凭《录用通知书》、《报到证》和南昌市人社局《录用公务员批复》材料,报送至安义县人社局审查,审查合格后县局政工部门办理调档、录用手续。
(2)已有编制人员通过省级考试进入我局的操作流程:还须出示原单位的《纪检证明》和《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其它录用材料和程序同上。
(二)调入
(1)正常调入的人员操作流程:凭行政关系介绍信、《干部调动审批表》、原单位的《纪检证明》、《个人调动请示》报政工监督室,政工部门视情况决定是否对调入人员进行实地考察,考察内容包含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听取调入人员原单位领导、群众、组织人事部门的意见,形成书面的考察材料,将材料汇总报县局主要领导审批,根据审批结果,报送至县组织人事部门审查,审查合格后办理调入的手续。
(2)对参加县局组织的选调考试人员的操作流程:由县局政工部门按照《遴选实施方案》等统一办理调入手续,所需材料及程序同上。
(三)调出
(1)正常调出人员的办理流程:调出人员在办理正式调出手续前5日内,须凭《干部调动审批表》、《个人调动请示》报政工部门,经政工监督室主任审核,核实该民警是否符合最低服务年限五年的条件,报县局主要领导审批,根据审批结果,报送县级组织人事部门审查,审查合格后办理调出手续。
(2)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选调考试的人员操作流程:按照上级部门的《选调考试实施方案》,政工监督室负责对符合参选条件的人员进行组织和条件审查,汇总人员信息后形成书面材料,送政工监督室主任审核,报县局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其是否报考。当民警确认被选调单位录用时,民警必须提前3天向县局政工部门递交《个人调动请示》和被录用单位材料,送政工监督室主任审核,报县局主要领导审批,根据审批结果,再报送县组织人事部门审查,审查合格后办理调出手续。
(四)辞职
辞职人员的操作流程:须凭《申请辞职报告》和《公务员辞职申请表》送政工监督室,经政工监督室主任调查核实,主要核实该民警是否符合最低服务年限五年的条件和辞职的原因等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县局主要领导审批,根据审批结果,报至县组织人事部门审查,审查合格后政工部门办理辞职手续,并以书面形式告知本人。
(五)辞退
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
1.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2.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3.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缩减编制,需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4.不履行工作职责或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不遵守省级以上公安部门规定的,经教育无转变,不适合继续留在公安队伍工作的,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5.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政工部门依据民警、职工所在单位上报的材料或县局党委的研究决定,逐级上报县级组织人事部门和南昌市公安局政治部,辞退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辞退人员。
(六)退休
男性民警年满60周岁,男性职工年满55周岁,女性民警年满55周岁,女性职工年满50岁须按程序办理退休手续。
(1)办理提前退休人员的操作流程:一是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二是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三是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它情形。本人自愿提出《申请提前退休报告》,报政工部门,经政工监督室主任审核,县局主要领导审批,政工部门汇总材料后报送至县级组织人事部门审查,审查合格后按程序办理提前退休手续。
(2)办理到龄退休人员的操作流程:政工部门负责统计每年即将退休人员的基本情况,按退休人员的退休时间电话通知本人,同时填写《退休审批表》一式三份,送政工监督室主任审核,报县局主要领导审批,将材料汇总后报送至县组织人事部门审查,审查合格后按正常程序办理退休手续。
(七)我局自收自支的工勤人员及协勤人员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八)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由政工监督室负责解释,特殊情形由县局党委研究确定。
附表填写注意事项:
(1)《干部调动审批表》、《公务员辞职申请表》、《退休审批表》、《安义县公安局民警、职工调出(辞职、辞退、退休)移交登记审批表》各一式三份。
(2)原单位《纪检证明》、《个人调动请示》。《干部调动审批表》须有原单位主要领导的同意调出的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原单位《纪检证明》须由原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提供的违法违纪及廉政情况的简要说明;《个人调动请示》须由本人签名、调动人员原单位内设机构负责人同意调出的签名,加盖部门公章。
(3)《安义县公安局民警、职工调出(辞职、辞退、退休)移交登记审批表》此表须有我局内设机构变动单位、政工监督室、警务保障室和县局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才能办理民警、职工变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