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A23070-0102-2015-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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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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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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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
2018-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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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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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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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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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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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义县公安局机构设置及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领导和组织全县公安机关开展公安工作; (二)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三)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四)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五)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六)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危险物品; (七)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八)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 (九)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十)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镜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十一)规划、实施全县公安科学技术工作,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十二)依法执行刑罚,承担对看守所的管理工作; (十三)审核呈报劳动教养,依法行政复议,参与行政诉讼,对错案进行追究和理赔; (十四)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食品卫生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五)负责全县队伍的教育、管理、监督工作; (十六)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的后勤保障工作; (十七)承办县政府交界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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