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义县公安局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在全县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的通知》精神,促进公安机关提高行政效能,创建最优发展环境,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根据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县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公安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以提高项目审批和建设效率为重点,以依法高效、创建最优发展环境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行为,完善运行程序,强化监督检查,切实解决机关效能和发展环境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促进全县公安机关建立“权责明晰、行为规范、运转协调、执行有力”的机关运作机制,力争在较短时间内使全县公安机关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履职能力明显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明显改进,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明显上升。
三、主要任务
(一)切实解决机关效能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全局各单位要联系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认真查摆本地、本部门在机关效能建设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本单位、本部门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实施计划,提出机关效能建设的具体办法和措施。主要解决以下八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官僚主义、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特别是审批项目偏多、环节过繁、时间太长的问题;
二是部门和个人利益驱动,随意执法、执法不公,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
三是“小鬼难缠”、“中梗阻”的问题;
四是不给好处不办事、“吃、拿、卡、要、报”的问题;
五是履行职能缺位、错位、越位,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
六是服务意识和态度较差,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问题;
七是缺乏诚信、失信失诺、“新官不理旧事”的问题;
八是“文山会海”、“迎来送往”、应酬过多的问题。
(二)切实加强机关效能配套制度体系建设
全局各单位要对各类规章制度进行清理,该撤销的撤销,该建立的建立,该完善的完善,形成制度汇编。通过建章立制,以岗位责任制来明确工作职责,以服务承诺制来明确为民服务内容,以公开办事制来推进政务公开,以民主决策制来强化群众监督,以绩效考核制来评价工作实绩,以责任追究制来严肃工作纪律,进一步量化机关工作标准,规范机关工作程序,堵塞机关管理漏洞,完善机关工作运行机制,实现以制度规范行为,以制度管人管事,逐步形成比较完善的效能制度体系。
(三)切实提高公安机关执法能力和行政效率
各单位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执法服务理念,切实加强公安机关执法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切实提高机关效能,以效能建设促进公安工作科学、持续发展。要紧紧围绕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持社会治安秩序稳定这个大局,着力提高公安机关打击犯罪、治安防控的能力,着力提高公安机关服务发展、服务群众的能力,着力提高公安机关廉洁行政、高效行政的能力。要下大力气加强公安机关内务管理,切实转变“文风、会风、事风”,努力提高办事效率。
四、重点工作
全局各单位要按照县委、县政府构建“三县一园”、塑造“四张品牌”、打造“三个一流”战略目标的要求和县效能办《关于在全县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认真抓好有关公安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着重抓好以下5项工作:
(一)进一步推进公安行政审批改革
对现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能缩减的尽量缩减,改变审批方式,变审批为核准、备案;单项行政审批时间在各自现有承诺的时限基础上至少缩减30%。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要开辟绿色通道,特事特办,将审批时间缩短到最低限度。通过改革审批流程和方式,使项目审批总时间大幅度缩短,审批效率大大提高。(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安行政审批改革的实施方案,由法制科牵头,各有关执法单位负责)
(二)进一步推进公安机关政务公开
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公安厅政务公开工作办法》,扩大政务公开范围,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和程序;编制行政职权目录,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结合公安信息化建设加强电子政务平台建设,逐步实现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网上办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行政效率。不断创新政务公开的形式,增强公安工作的透明度,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重点抓好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三项制度”的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安机关政务公开的实施方案,由办公室牵头,各有关单位负责)
(三)进一步规范公安行政行为
重点规范公安机关行政执法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严格公安民警执法岗位规范,认真开展执法质量考评,坚决纠正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文明、不规范、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严防乱罚款、乱收费、以罚代刑、越权办理经济纠纷案件等侵害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的问题发生。进一步清理规范公安机关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着力解决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过多过滥的问题。(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安执法行为的实施方案,由法制科牵头,各有关执法单位负责;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实施方案,由纪检监察室牵头,政治处负责)
(四)进一步改进公安机关作风,提高公安民警素质和能力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强化高效服务、开拓创新、争先创优、勤政廉洁的意识,开展评选先进单位、先进处室、先进个人活动。整顿机关官僚主义、办事拖拉推诿作风;加大对“中梗阻”、“吃拿卡要”等不良风气的治理力度,坚决克服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现象。加强公安民警职业道德与业务培训,着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增强履行岗位职责的本领、服务发展的本领、依法行政的本领、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关于进一步改进公安机关作风,提高公安民警素质和能力的实施方案,由政治处牵头,纪委监察室、督察大队等负责)
(五)进一步加大行政效能监察力度
采取明察暗访、受理投诉、专项检查、专项效能监察等方式,提高活动的有效性。要拓宽效能投诉渠道,创新工作形式。积极配合优化发展环境监测工作,抓好有关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绩效考评办法,着重考核提高工作效能,优化发展环境,服务项目建设等方面的实绩,将考评结果作为检验这次活动成效的重要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大行政效能监察力度的实施方案,由纪委监察室牵头,办公室、督察大队、信访科等负责)
上述5项重点工作请县局各有关责任单位在2月底前制定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报县局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方法步骤
整个活动分为学习动员、组织实施、考核总结三个阶段:
(一)学习动员阶段(2009年1月-2009年2月)
全局各单位要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认真组织学习全县机关效能年活动动员大会和县领导讲话精神,学习省委、省政府《关于创建最优发展环境的决定》和《关于在全县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的通知》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工作制度、工作纪律等。同时,要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对机关效能年活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制定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的实施方案。
通过学习动员,进一步明确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的总体要求、工作重点和方法步骤,充分认识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搞好机关效能年活动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在全局营造人人讲效能、处处抓效能、事事高效能的浓厚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9年3月-2009年10月)
坚持求真务实,标本兼治,注重实效,着眼长效,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总体部署和县效能办的具体要求,突出抓好本方案3项主要任务、5项重点工作的落实。
一是查摆问题,自查自纠。要对照本方案提出的八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广泛发动群众,真诚征求意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查找出来的问题不能就事论事,要深入剖析原因,抓住问题实质,研究解决办法。要坚持存在什么问题就查找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
二是细化措施,落实整改。要明确问题所在、明确责任所在、明确整改要求、明确整改时限、明确责任追究,实实在在地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是边建边改,以建促改。要把健全制度建设贯穿于活动的始终,以整改促建制,以建制保整改。要在机关效能建设的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完善机关工作运行机制,实现以制度规范行为,以制度管人管事,以制度保证高效。
四是典型引路,加强教育。对在效能建设中表现突出的正面典型要主动挖掘、大力宣传,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同时,要选择一些反面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使广大民警深刻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真正从中汲取教训,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五是明察暗访,加强监督。县局机关效能办和纪检监督部门要自始至终加强对活动的督促检查,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及时发现和查纠问题,确保活动不走过场。
(三)考核总结阶段(2009年11月-2009年12月)
全局要以3项主要任务、5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为主要内容,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制定科学的、量化的、便于操作的绩效考核工作方案,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报县局。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本单位、本系统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情况,并书面报县局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是公安机关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及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措施,是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新期待、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新要求的有效载体。各级公安机关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务求实效,保证各项工作的有序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各级公安机关要把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作为新形势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举措,作为落实扩大内需、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全局性工作,真正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各单位“一把手”对本单位效能建设负总责,其他领导按照分工具体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有关责任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真正把机关效能年活动落到实处。
(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
全局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效能年活动的宣传,使广大公安民警充分认识开展活动的重要性,自觉增强责任、效能、服务、文明执法的意识,大力营造活动的声势和良好氛围。要认真总结、及时宣扬机关效能年活动中不同层面、不同类型的先进典型,并适时进行表彰和奖励,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推动机关效能年活动深入扎实开展。
(三)加强监督检查,认真受理投诉
县局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纪检监察、警务督察部门要建立健全效能投诉受理机制,认真受理和办理效能投诉,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凡是查证属实违反规定的,一律依纪依法进行处理,对影响机关效能的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基层开展明察暗访。要充分发挥外部监督作用,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和新闻媒体以及各界群众的监督。
(四)抓好工作结合,务求取得实效
机关效能年活动贯穿2009年全年工作,要把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与公安机关“三项建设”等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兼顾,科学安排部署。要把效能建设与各项公安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效能年活动的扎实开展促进各项公安业务工作,以各项公安业务工作的成效检验效能年活动成果。要本着求真务实的态度,在整个活动过程中,一定要从实际出发,注重实效,坚决防止搞形式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