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2018年6月22日中共安义县委安干字[2018]27号文件,经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熊锋同志任中共安义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中共安义县公安局委员会书记;
免去余炜同志的中共安义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中共安义县公安局委员会书记职务。
接2018年7月6日安义县人大常委会安常发[2018]17号文件,安义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8年7月6日决定:
任命熊锋同志为安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免去余炜同志的安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职务。
索引号: | A23070-0501-2019-0001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安义县公安局 | 生成日期: | 2019-02-13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接2018年6月22日中共安义县委安干字[2018]27号文件,经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熊锋同志任中共安义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中共安义县公安局委员会书记;
免去余炜同志的中共安义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中共安义县公安局委员会书记职务。
接2018年7月6日安义县人大常委会安常发[2018]17号文件,安义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8年7月6日决定:
任命熊锋同志为安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免去余炜同志的安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职务。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