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供销绿能公司、石鼻供销社、黄洲供销合作社:
根据《江西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赣供合字〔2024〕8号)文件精神,通过前期资质申请、服务主体遴选、县供销联社审核、党组研究、确认公示,确认以下社有企业和基层供销社等为安义县(供销)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托管项目服务主体:
1.江西省供销绿能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2.江西省安义县石鼻供销社
3.江西省安义县黄洲供销合作社
请以上3家服务主体于通知下发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县供销联社签订服务合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服务资质。
特此通知
安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