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中心学校、初级中学,县直各义务教育学校:
根据《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洪教义教字〔2020〕6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20年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入学权益,进一步规范招生入学秩序,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县为主管理原则。落实义务教育“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由县教育行政部门主导,各招生学校组织实施。
(二)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县教体局综合考虑本行政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和分布状况、学校布局、办学规模、交通安全等因素,按照就近入学原则,为辖区内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合理划定招生学区范围,确保具有本县户籍的儿童少年、外来人口随迁子女按照生源类别依序进入学区学校接受义务教育。
(三)坚持阳光透明招生原则。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县教体局建立完善本区域内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划片决策制度、信息公开制度、社会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学校和家庭、社会的相互沟通。
(四)坚持班额容量管理原则。各级各类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班级容量限额管理制度,控制起始年级班级学额,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班额分别控制在45人、50人以内,非起始年级超过56人的班级严禁转入学生,按照规划逐年消除大班额及超大班额。
(五)坚持强化控辍保学原则。各校要认真落实“8个制度6项机制”控辍保学工作内容,建立完善“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子女信息台账”“不具备学习条件的儿童、少年信息台账”“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台账”等三个台账,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社”“读经班”“私塾”等形式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坚决防止因疫情影响造成新的辍学,加强对劝返复学学生的教育关爱,对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的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子女不失学辍学。
三、招生入学办法
(一)学区生源资格认定
城区各学校按照划分的学区范围接收具有本县城区户籍的学生和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如果学区范围内学生数量未超过学校接纳能力,则全部接收。如果学区范围内学生数量超过学校接纳能力,则按以下顺序接收学生,接纳不了的学生由县教体局统筹安置。
第一:学生户口、家庭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母或小学毕业生本人)同时属于学区范围内。
小学报名或初中资格审验时提供:户口本
第二:学生户口不在学区范围内,但家庭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母或学生本人)属于学区范围内;或者学生户口及其父母户口在学区范围内,但家庭实际居住地不属于学区范围。
小学报名或初中资格审验时提供:户口本、房屋产权证。
第三:学生户口不在学区范围内,但其父母或本人居住证属于学区范围内;
小学报名或初中资格审验时提供:户口本、居住证。
第四:非本地户籍父母在学区范围内经商或务工的随迁人员。
小学报名或初中资格审验时提供:1.经商的提供:户口本、工商执照、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有固定住所(住房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2.务工的提供:户口本、单位用工合同、近三个月工资表。
以上所述的房产权证必须为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购房如提供购房合同,须同时出具相关购房发票),且权证性质为住宅。商住楼、商铺等非住宅、非直系亲属间共有的房产均不能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的依据,其适龄儿童、少年由教育部门依据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学位。工商执照、社保缴纳、居住证、租赁证明的办理时间都必须在一年以上,并且租赁合同需在房管部门正式备案方可有效,鉴于疫情影响,推算截止时间均为2020年4月30日。
凡提供假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假户口本等虚假证件的,一经发现,该适龄儿童、少年由教育部门按照就松不就紧的原则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学位。
城区改造拆迁户及其他因国家建设需要的拆迁户子女就学安排:被征收居民迁出原地后,其子女入学须持家庭拆迁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验(拆迁协议三年内有效,推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可选择继续在原户籍、家庭住址所在地就近入学,或在安置房所在地就近入学,也可在被征收人租赁房屋附近相对就近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二)小学生招生入学
1.年龄要求: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
2.报名时间:8月19日至21日为城区龙津小学、逸夫小学和安义三小小学新生统一报名时间,农村小学新生报名时间为9月1日。以上三所城区小学于8月15日前,在本校学区范围内张贴公告,公布经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同意的招生学区范围。
3.报名要求:
(1)属于学区生源资格认定中第一、第二种情况的适龄儿童家长携带其子女,除持规定的证件外,另需提供儿童预防接种卡、儿童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教育部门划定的学区范围学校报名,交审有关材料,办理入学手续。
(2)属于学区生源资格认定中第三、第四情况的,由学生家长持以上材料至县教体局统一登记、审核,视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三)初中招生入学
1.6月5日向社会公布城区初中学校招生学区范围。
2.各城区毕业小学在5月底前,负责收集学区生源资格认定中规定的初中资格审验所需材料,6月初由局教育股审核,确认录取学校。属于学区生源资格认定中第三、第四种情况的,视学校学位情况由教科体局统筹安排。
3.6月25日前,局教育股根据城区各初中招生计划及审核结果统筹安排毕业生录取工作,并由各录取学校下发录取通知书。
4.9月1日,小学毕业生持录取通知书到录取学校办理报名手续。
其他各乡镇初级中学招生工作由各招生学校按城区时间节点组织实施。
(四)残疾儿童少年招生入学
全县适龄残疾儿童入学报名时间为9月1日。家长携适龄残疾儿童,持家庭户口本、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儿童预防接种卡、残疾证(或医院证明)、体检证明等证件,到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入学。各中小学校,尤其是龙津中学、长均学校、乔乐学校、黄洲中学等中小学校要创造条件推进融合教育,为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入学提供随班就读便利。
四、招生入学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招生入学。各学校要强化政治意识和大局观念,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到位,细化工作措施,做好舆论宣传,强化责任落实,不打折扣贯彻执行好招生工作的要求,确保招生入学工作有序推进、圆满完成。
(二)提前做好工作预警。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数量变化趋势的分析预测,尤其对部分片区入学需求逐年增加、学位供给紧张的情况,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合理引导家长预期。要强化义务教育县区主体责任,切实履行政府职责,同时加快学校建设,有效增加学位供给。
(三)大力推进教育均衡。继续落实优质高中招生名额按照一定比例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政策,在学区范围连续就读三年(含按规定正常转学和休学)的在籍应届初中毕业生,具备均衡生资格。
(四)加强招生督导评估。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纳入督导范围,加强对学校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对于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违规招生行为,要进行重点督查督办。
(五)加大监督问责力度。各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坚决执行教育部招生工作“十项严禁”,严格执行关于严禁非政策性择校的政策,严格规范招生工作程序。教育部门要对招生重要时段、重点环节,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监管,强化全过程指导、监督和检查。要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附件:1.安义县城区中小学校学区划分办法
2.安义县城区初中(小学)学区划分示意图
2020年6月9日
附件1
安义县城区中小学校学区划分办法
为推进城区中小学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确保各校规范有序招生,根据《义务教育法》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经研究,特制定安义县城区中小学学区划分办法。
一、城区初中:
1.安义二中:
(1)居住在龙津镇阳湖路至杨梅四路以西县城地段(含文峰路单号517号、双号548号以前;前进大道单号593号、双号630号以前;向阳路299号以前)的龙津镇户口。
(2)龙津镇台山、喻家、阳湖村委会户口。
(3)原鱼种场、良种场、园艺场、苗圃居住的户口。
(4)鼎湖镇原机关、企业的户口。
(5)鼎湖镇炉南、板溪村委会和中洲村委会联愈村小组的户口。
2.龙津中学:
(1)居住在龙津镇阳湖路至杨梅四路以东(含文峰路单号519号、双号550号以后;前进大道单号595号、双号632号以后),凤凰西路以西(含向阳路300-999号,前进东路、迎宾大道到凤凰西路)的户口。
(2)龙津镇凤山、湖上、阳湖、城北村委会的户口。
3.东阳中学:
居住在工业园凤凰西路以东的户口。
二、城区小学:
1.龙津小学:
(1)居住在龙津镇东门路以西,向阳路的人民路口至东门路口以北、文峰路的人民路口至东门路口以南(含文峰路双号198号以前,杨梅一路双号;前进大道单号189号以前、双号224号以前;向阳路单号111号以前,人民路双号240号以后)的龙津镇户口。
(2)原鱼种场、良种场、苗圃的户口。
(3)龙津镇码头、前进村委会户口。
2.逸夫小学:
(1)居住在龙津镇东门路以东(不含向阳路的人民路口至东门路口以北、文峰路的人民路口至东门路口以南户口),阳湖路至杨梅四路以西(含文峰路单号1~517号、双号200~548号;前进大道单号191~593号、双号226~630号;向阳路单号141~299号、双号2~298号)的龙津镇户口。
(2)原园艺场、牧草场的户口。
(3)龙津镇阳湖村委会(不含四方村小组、郭家沙村小组、东一村小组)的户口。
3.安义三小:
(1)居住在龙津镇阳湖路至杨梅四路以东(含文峰路单号519号、双号550号以后;前进大道单号595号、双号632号以后),凤凰西路以西(含向阳路300-999号,前进东路、迎宾大道到凤凰西路)的户口。
(2)龙津镇凤山、湖上、阳湖村的户口。
4.安义五小、安义六小:
居住在工业园凤凰西路以东的户口。
符合政策规定的非本地户籍的,在新老城区学区范围内务工经商等人员的随迁子女,由教科体局根据务工区域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就读。
各乡镇中小学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招生。
索引号: | A23050-0202-2020-0002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安义县教体局 | 生成日期: | 2020-08-18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 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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