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园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学校、初级中学,县直各学校,机关各股室: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刻汲取新余“1·24”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教训,按照市教育局、县纪委县监委、县安委会工作部署,县教体局决定2024 年在全县教育系统安全生产领域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根据市教育局、县委、县纪委县监委、县安委办有关工作要求,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围绕安全生产领域群众反映强烈、反复出现、纠而不绝的难点堵点问题,坚持标本兼治、系统治理,着力整顿安全生产秩序,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链条,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治内容
坚持整治工作全覆盖,聚焦教育行业领域,重点包括以下6个方面内容。
(一)行政审批方面。重点整治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违规备案、审批、许可;未履行程序擅自作出备案、审批、许可决定;不按规定审核材料,不依法作出审批许可决定,超时限办结,不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违规审批通过;借项目备案、审批、许可之机吃拿卡要、权钱交易、违规入股;违规插手干预各类行政审批事项;事项办理流程中以材料不全、不符合规定、不好办等为托词刁难群众,让办事企业群众“来回跑”或以职权之便吃拿卡要等突出问题。
(二)培训考核方面。重点整治对培训机构超资质开展培训、虚假培训、违规招录学员、不按照培训大纲开展培训、违规出具虚假培训合格证明等行为查处不力甚至包庇纵容;给培训不合格或不具备条件的人员违规核发考核合格证或特种作业操作证;违规插手培训机构业务;借培训考核之机吃拿卡要;对培训机构督查检查走过场,日常管理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三)隐患整治方面。重点整治安全隐患排查流于形式、敷衍塞责,蜻蜒点水、发现不了问题;搞“数字排查”,隐患数据与隐患台账对不上等形式主义问题;对群众投诉举报反映的安全隐患思想不重视、登记不及时、处理不认真,违规透露举报人相关信息;对查出的安全隐患不依法依规下达整改指令;隐患整改不实,佐证资料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搞“纸面整改”“虚假整改”等突出问题。
(四)监管执法方面。重点整治执法检查走马观花、敷衍应付,搞选择性执法、人情执法;纵容默许企业无证经营、超期经营;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打击不力,甚至通风报信、提供保护;不按照规定实施处罚、避重就轻;与违法违规企业搞权钱交易;借监管执法之机,违规向企业指定安责险承保机构,并从中谋利;借处罚吃拿卡要,暗示企业代为“买单”;执法人员个人私自截留罚没款、乱罚款等突出问题。
(五)中介机构方面。重点整治与中介机构串通一气、弄虚作假,违规插手安全生产中介机构服务,直接指定或以推荐之名变相指定,从中谋取利益;对出借资质、挂靠资质和严重失实报告置若罔闻、不闻不问;未严格执行《江西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办法的通知》“一网选中介”要求,未通过中介超市选取相关中介服务;与中介服务机构存在利益关联,在机构入股或参与利益分成等突出问题。
(六)事故调查方面。重点整治事故谎报、瞒报、迟报等行为;不按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过程中睁只眼、闭只眼,不执行“回避”制度;事故调查徇私舞弊、掩盖真相、数据造假;事故处理“宽松软”,甚至对负有责任的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包庇袒护;对涉嫌犯罪的有关线索,不按规定移送;借事故调查之机吃拿卡要等突出问题。
(七)其他校园安全生产领域的突出问题。
三、工作职责
各学校、各股室要“促教育发展,保教育平安”政治责任,主要领导加强统筹谋划、及时听取汇报、敢于善于斗争,推进工作落实;班子成员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要求,督促抓好分管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同时把专项整治纳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围绕涉及影响校园安全生产全链条的要素,深入分析排查整治,主动发现查找突出问题,确保整治实效。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学校、各股室要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在纪检监察部门具体指导下,在县安委会统筹协调下,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加强统筹、细化方案、明确内容、责任分工等,推动专项整治任务落地落实。
(二)强化问题排查。各学校、各股室要分析研判群众关心关注的突出问题和隐藏在背后的“风”“腐”问题,对照问题清单(见附件1),梳理信访举报、上级交办、日常监督、查办案件、巡视巡察等工作资料台账,全面自查自纠,深入查摆问题,建立台账(见附件2),根据管辖权限,由主管部门依规依纪处置;对涉嫌腐败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县纪检监察部门移送。
(三)强化工作实效。专项整治期间,重点做到“四个一批”:排查整治一批重点问题,梳理一批违纪违法线索,通报一批典型案例,建立完善一批规章制度,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强化纪律要求。专项整治期间,不得擅自对外发布工作进展情况,严格把关各类宣传报道,加强舆情监测研判,严防蓄意抹黑、恶意炒作,坚决防止“低级红”、“高级黑”。
请各学校、各股室自6月26日起,把查出的专项问题填好附件2、附件3,及时至县教体局安保股。
附件:1.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问题清单
2.专项整治发现问题明细表
3.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
安义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7月29日
附件1
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问题清单
序号 |
整治内容 |
突出问题 |
1 |
(一)行政 审批方面 |
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违规备案、审批、许可 |
2 |
未履行程序擅自作出备案、审批、许可决定 |
|
3 |
不按规定审核材料,不依法作出审批许可决定,超时限办结,不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违规审批通过 |
|
4 |
借项目备案、审批、许可之机吃拿卡要、权钱交易、违规入股 |
|
5 |
违规插手干预各类行政审批事项 |
|
6 |
(二)培训 考核方面 |
对培训机构超资质开展培训、虚假培训、违规招录学员、不按照培训大纲开展培训、违规出具虚假培训合格证明等行为查处不力甚至包庇纵容 |
7 |
给培训不合格或不具备条件的人员违规核发考核合格证或特种作业操作证 |
|
8 |
违规插手培训机构业务 |
|
9 |
借培训考核之机吃拿卡要 |
|
10 |
(三)隐患 整治方面 |
安全隐患排查流于形式、敷衍塞责,蜻蜓点水、搞“数字排查”等形式主义问题 |
11 |
对群众投诉举报反映的安全隐患思想不重视、处理不认真,违规透露举报人相关信息 |
|
12 |
对查出的安全隐患不依法依规下达整改指令 |
|
13 |
隐患整改不实,搞“纸面整改”“虚假整改” |
|
15 |
(四)监管 执法方面 |
执法检查走马观花、敷衍应付,搞选择性执法、人情执法 |
15 |
纵容默许企业无证经营、超期经营 |
|
16 |
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打击不力,甚至通风报信、提供保护 |
|
17 |
不按照规定实施处罚、避重就轻 |
|
18 |
与违法违规企业搞权钱交易 |
|
19 |
借监管执法之机,违规向企业指定安责险承保机构,并从中谋利 |
|
20 |
(五)中介 机构方面 |
与中介机构串通一气、弄虚作假,违规插手安全生产中介机构服务,直接指定或以推荐之名变相指定,从中谋取利益 |
21 |
对出借资质、挂靠资质和严重失实报告置若罔闻、不闻不问 |
|
22 |
(六)事故 调查方面 |
事故谎报、瞒报等行为 |
23 |
不按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 |
|
24 |
事故调查过程中睁只眼、闭只眼,不执行“回避”制度 |
|
25 |
事故调查徇私舞弊、掩盖真相、数据造假 |
|
26 |
事故处理“宽松软”,甚至对负有责任的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包庇袒护 |
|
27 |
对涉嫌犯罪的有关线索,不按规定移送 |
|
28 |
借事故调查之机吃拿卡要 |
|
29 |
其他 |
|
注:自查自纠包括但不限于上述问题情形,问题清单请各地各成员单位结合实际进行细化 |
附件2
专项整治发现问题明细表
填报单位(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序号 |
具体问题 |
问题类别 |
整改措施 |
责任单位 |
整改时限 |
是否移交(是填1,否填0) |
是否完成整改(是填1,否填0)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1.问题类别为附件1中的6个方面重点整治内容;
2.一个问题可以对应多条整改措施,整改措施逐条列明。
附件3
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填报 单位 |
问题情况 |
查处情况 |
警示情况 |
建章 立制 (个) |
备注 |
|||||||
发现问题(个) |
整改措施(条) |
移交线索(条) |
查实 (条) |
约谈 (人) |
党纪处分(人) |
政务处分(人) |
其他处理(人) |
通报 曝光 (次) |
警示 教育 (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