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义县教育体育局临聘人员招聘工作
指导意见(试行)
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园)、县教师发展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安义县教体系统临聘人员的招聘工作,切实加强教体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满足工作开展需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对象
本方案所指临聘人员为安义县教育体育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所需的中小学缺编临时顶岗教师、幼儿园“两教一保”人员、中小学(幼儿园)后勤(食堂)人员等。
二、招聘原则
1.公开公平:招聘信息、程序向社会公开,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人员享有平等竞争机会。
2.德才兼备:全面衡量应聘者的品德修养和专业能力,选拔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
3.择优录取:根据面试结果,择优选拔最适合岗位需求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政治立场坚定。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和其他条件。
(二)年龄条件
1.中小学缺编临时顶岗教师、幼儿园保教人员一般在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2.幼儿园保育员、中小学(幼儿园)后勤(食堂)人员一般在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
对于具有丰富相关工作经验或特殊技能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学历及专业条件
中小学缺编临时顶岗教师、幼儿园保教人员一般需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幼儿园保育员、中小学(幼儿园)后勤(食堂)人员一般需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具备相应从业资格证。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其他单位开除公职(解聘)的人员。
4.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限制报考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实施流程
招聘流程包括发布公告、报名审核、择优选拔、体检政审、公示录用等环节。
(一)发布公告
学校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程序、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
(二)报名审核
在招聘公告中明确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提交材料清单等事项。
(三)择优选拔
各校根据实际采取考试或面试等方式择优选拔,教师岗位需增设试讲环节,后勤岗位需增加实操考核。
(四)体检政审
组织入闱人员按规定体检及按要求对其所提供招聘岗位相关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五)公示录用
对拟录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五、其他要求
1.规范招聘程序。各校需招聘人员的,按照本指导方案制定本校招聘工作方案,报局人事股备案同意后,方可按程序开展招聘工作。原则上只在每年暑期开展临聘人员招聘工作。
2.强化考核管理。临聘人员的招聘,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招聘,聘用后签订相关聘用合同,每年按要求对临聘人员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者予以解聘。
3.严守工作纪律。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各校需严格遵守招聘纪律,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各校进行临聘人员招聘工作时,招聘公告中均需公布安义县教育体育局投诉举报电话:0791-83410303,0791-834287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