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园餐资金专项审计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学校、初级中学,县直各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关于印发<关于持续深化整治基础教育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两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校园餐资金专项审计工作的通知》和中纪委第一督导组与省纪委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要求,拟从 2025 年 6 月起,开展膳食经费(校园餐资金)专项审计工作。
一、审计对象与时间范围
审计对象:县教体局对2所委托经营及44所自办食堂的公办学校(含幼儿园,下同)进行膳食经费(校园餐资金)专项审计。
审计时间范围:2024 年秋季开学以来至今(2024 年 7月至 2025 年 6 月)。
二、审计的主要内容
学校及校园餐经营服务方是否落实《江西省教育厅办公 室关于印发<江西省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操 作指南>的通知》、《<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 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膳食经费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财〔2025〕1号)》、《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南昌市教育局 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南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南昌市加强校园餐管理措施十条(试行)>》、《南昌市教育局 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南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南昌市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管理办法>》、《南昌市教育局 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南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南昌市中小学校(幼儿园)配送餐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是否存在违规收取伙食费及收缴账户管理混乱、违规白条入账、不按规定独立核算等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是否存在利用学校食堂私设“小金库”和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贪污侵占学生膳食经费,利用膳食经费进行担保或举借债务等问题;是否存在转包分包、以包代管等运营管理不规范问题;是否存在随意降低学生餐食标准等问题;是否存在食材以次充好、食材采购价格明显偏高、食材验收不合格、食材供应溯源难等问题。
三、审计工作要求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此次膳食经费(校园餐资金)专项审计工作,进一步增强对审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为此次审计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要全力配合审计组的审计工作,确保审计工作按时且高质量完成,7月20日前出具审计报告。
四、审计结果的运用
(一)对审计结果反映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和有关建议,以综合报告、专题报告等形式报送局党组,并将其作为采取有关措施、完善有关制度规定的参考依据。
(二)审计发现的薄弱环节和风险点,作为学校内部审计、纪检监察、日常蹲校督导和专项督查的重点关注内容。 对审计发现的严重违规违纪问题,按照相关规定移交纪检监 察部门,驻局纪检监察组依纪依法受理审计移送的案件线索,依纪依法查处审计中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
(三)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分配学校相关补助经费、评优评先、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对于问题突出且整改不力的学校,将核减经费加强监管。
审计组长:另行通知
审计组员:另行通知
附件:审计学校名单
安义县教育体育局
2025年6月5日
附件:
审计学校名单
委托经营公办学校名单:江西省安义中学、江西省安义第二中学
自办食堂公办学校名单:安义县职业技术学校、安义县龙津中学、安义县鼎湖中学、安义县万埠中学、安义县石鼻中学、安义县第五中学、安义县长埠中学、安义县黄洲中学、安义县乔乐中学、安义县新民中学、安义县长均中学、安义县鼎湖镇板溪小学、安义县万埠镇中心小学、安义县第五小学、安义县黄洲镇中心小学、安义县幼儿园、安义县幼儿园柏仕名邸分园、安义县幼儿园建工壹号分园、安义县龙津中心幼儿园、安义县龙津中心幼儿园柏仕公馆分园、安义县龙津中心幼儿园仕桥分园、安义县龙津中心幼儿园赣电华府分园、安义县万埠镇中心幼儿园、安义县石鼻镇中心幼儿园、安义县东阳镇中心幼儿园、安义县长埠镇中心幼儿园、安义县黄洲镇中心幼儿园、安义县乔乐中心幼儿园、安义县新民中心幼儿园、安义县长均乡中心幼儿园、安义县万埠垦殖场中心幼儿园、安义县万埠镇青湖中心幼儿园、安义县板溪幼儿园、安义县鼎湖镇清坪幼儿园、安义县石鼻镇中心小学附属幼儿园、安义县石鼻镇季端小学附属幼儿园、安义县石鼻镇东庄小学附属幼儿园、安义县石鼻镇罗田小学附属幼儿园、安义县东阳希望小学附属幼儿园、安义县东阳镇徐埠明德小学附属幼儿园、安义县东阳镇塘口小学附属幼儿园、安义县长埠镇中心幼儿园附属江下分园、安义县新民乡乌溪小学附属幼儿园、安义县长均乡把口小学附属幼儿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