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乡中秋、国庆期间森林防火专项预案
各村(社区)、乡直及县驻乡各单位:
中秋、国庆假期将近,为进一步做好中秋、国庆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有效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全乡人民过一个安乐祥和的佳节,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根据我乡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适用时间
2021年9月16日至2021年10月8日
二、预防措施
(一)预警监测
1、认真落实高火险天气期间森林防火值班值守工作,坚持领导带班的24小时值班制度,各村(社区)森林防火“三员”到岗到位,加大巡查力度。
2、对省、市、县反映的火情监测卫星热点,须有村(社区)主要领导带队组织实地核查,15分钟内反馈乡防火办(电话:83462088),再由乡防火办上报县防火办。
(二)火源管理
1、严格执行省森林防火总指挥部、省公安厅、省林业厅《关于禁止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的通告》的规定,严禁一切野外违规用火。
2、在高火险天气期间,全面停止炼山等特殊用火的审批,所有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开展野外用火。
3、加强野外火源巡查,护林员、巡山员等要合理安排交接班时间,确保24小时有人在岗在位;重点墓区和坟山要有专人看守;乡、村干部要深入村组和重点地段督促检查。
4、加强对痴呆傻等特殊人群的管理,明确监护人员和监护责任,同时加强对进山郊游等人员的宣传和管理。
(三)应急准备
1、各村(社区)要制定春节、元宵及“两会”期间扑火专项预案,充实物资,加强演练,确保扑火需要。
2、各级森林防火责任人必须坚守岗位,村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不得外出,不得关闭手机,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
3、半专业扑火队24小时集中待命,确保一有火情能快速出动。
4、坚持24小时领导带班的值班和灾情信息报告制度,严格遵守森林防火“六项工作纪律”,确保信息畅通。
三、应急处置
(一)火情调度
1、实行火情零报告制度。各村(社区)每天16:00前向乡防火办报告当日值班情况(电话:83462088),乡防火办汇总后再向县防火办报告。
2、强化火情调度。各村(社区)发生森林火灾必须立即上报乡防火办,严禁迟报瞒报;火灾扑救情况每一小时报告一次,重要情况随时报告;乡防火办要及时将火灾向县防火办报告,根据火情进行科学、合理调度。
(二)扑火原则
1、以半专业队伍为主。森林火灾发生后必须立即调派半专业扑火队进行扑救,力争第一时间有效处置火灾;本乡扑火力量不足时,应当及时向县防指申请支援。
2、靠前统一指挥。森林火灾发生后,村(社区)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必须立即赶赴火灾现场组织扑救工作,乡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到火场一线指挥、协调扑救工作,所有扑火力量必须坚决服从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3、坚持安全第一。优先保护村庄、居民点和重点目标、重要设施的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扑火人员安全。
(三)扑火力量
1、优先使用当地扑火力量。火情发生后,以当地半专业扑火队扑救为主,当地扑火力量不足时,按程序向县防火办申请县专业森林消防队支援。
2、跨村(社区)增援力量。当火情较大,危及重点目标或区域时,乡防火办据火情判断向乡主要领导报告,申请调动其他村(社区)扑火队伍和一切可调动的力量实施跨村支援。
3、申请市、县防指增援力量。发生较大以上森林火灾,本乡扑救力量不足时,由乡森林防火指挥部依程序向市、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申请支援。
(四)火场指导
对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或发生在敏感地区的森林火灾,将根据情况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申请派出工作组,前往现场协助和指导火灾扑救工作。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依程序向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申请防火专家进行扑救指挥和指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