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府文〔2021〕79号
关于印发《新民乡人民政府行政权力清单》及《新民乡承接县级审批服务执法权限目录》
的通知
新民乡各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基层管理和服务功能,推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乡镇(街道)行政权力指导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赣府厅发〔2021〕31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赋予乡镇(街道)县级审批服务执法权限和经济发达镇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的通知》(赣府发〔2021〕23号)的要求,现将我镇梳理的《新民乡人民政府行政权力清单》及《新民乡承接县级审批服务执法权限目录》予以公布实施。
附件:1.《新民乡人民政府行政权力清单(92项)》
2.《新民乡承接县级审批服务执法权限目录(共106项)》
安义县新民乡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6日
新民乡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1年12月6日印发 |
附件1
新民乡人民政府行政权力清单(92项)
序号 |
事项名称 |
权力类型 |
实施部门 |
备注 |
1 |
农村村民不超出原有宅基地范围建设住宅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委托) |
行政许可 |
行政执法办公室 |
赣府厅发〔2021〕31号 |
2 |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审批 |
行政许可 |
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 |
赣府厅发〔2021〕31号 |
3 |
对承包期内特殊情形下需调整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的审批 |
行政许可 |
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 |
赣府厅发〔2021〕31号 |
4 |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审批 |
行政许可 |
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 |
赣府厅发〔2021〕31号 |
5 |
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委托) |
行政许可 |
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 |
赣府厅发〔2021〕31号; 1.限于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山和个人承包集体林地上的林木。 2.应当在依法办理委托手续后行使。 |
6 |
对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按法律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办公室 |
赣府厅发〔2021〕31号 |
7 |
对农村居民未经批准或者违反规划的规定建住宅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办公室 |
赣府厅发〔2021〕31号 |
8 |
对损坏村庄和集镇的房屋、公共设施和破坏村容镇貌、环境卫生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办公室 |
赣府厅发〔2021〕31号 |
9 |
对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办公室 |
赣府厅发〔2021〕31号 |
10 |
对森林防火重点期内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办公室 |
赣府厅发〔2021〕31号 |
11 |
对单位和个人损坏或者擅自移动有钉螺地带警示标志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办公室 |
赣府厅发〔2021〕31号 |
12 |
对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种植植物、堆放物品的责令强制拆除、砍伐或者清除 |
行政强制 |
行政执法办公室 |
赣府厅发〔2021〕31号 |
13 |
对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强制制止、铲除 |
行政强制 |
行政执法办公室 |
赣府厅发〔2021〕31号 |
14 |
地质灾害应急疏散 |
行政强制 |
行政执法办公室 |
赣府厅发〔2021〕31号 |
15 |
对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强制拆除 |
行政强制 |
行政执法办公室 |
赣府厅发〔2021〕31号 |
16 |
为应对突发事件对单位和个人财产的征用 |
行政征收 |
行政执法办公室 |
赣府厅发〔2021〕31号 |
17 |
自然灾害资金和物资救助 |
行政给付 |
社会治理办公室 |
赣府厅发〔2021〕31号 |
18 |
森林病虫害防治费用的适当扶持或补助 |
行政给付 |
社会治理办公室 |
赣府厅发〔2021〕31号 |
19 |
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社会治理办公室 |
赣府厅发〔2021〕31号 |
20 |
对防汛抗旱工作的检查 |
行政检查 |
社会治理办公室 |
赣府厅发〔2021〕31号 |
21 |
对草地保护、建设和利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社会治理办公室 |
赣府厅发〔2021〕31号 |
22 |
协助做好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和食品小摊贩的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社会治理办公室 |
赣府厅发〔2021〕31号 |
23 |
消防安全检查 |
行政检查 |
社会治理办公室 |
赣府厅发〔2021〕31号 |
24 |
农村幼儿园举办、停办登记注册 |
行政确认 |
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 |
赣府厅发〔2021〕31号 |
25 |
内地居民婚姻登记 |
行政确认 |
公共服务办公室 |
赣府厅发〔2021〕31号; 仅指已获权限的乡镇 |
26 |
蓄滞洪区运用补偿金确定 |
行政确认 |
社会治理办公室 |
赣府厅发〔2021〕31号 |
27 |
兵役登记 |
行政确认 |
社会治理办公室 |
赣府厅发〔2021〕31号 |
28 |
对已登记应征公民的走访调查 |
行政确认 |
社会治理办公室 |
赣府厅发〔2021〕31号 |
29 |
对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的处理 |
行政裁决 |
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 |
赣府厅发〔2021〕31号 |
30 |
对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草地所有权、使用权争议的处理 |
行政裁决 |
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 |
赣府厅发〔2021〕31号 |
31 |
对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争议的处理 |
行政裁决 |
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 |
赣府厅发〔2021〕31号 |
32 |
对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设立的审核 |
其他行政权力-初审 |
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 |
赣府厅发〔2021〕31号 |
33 |
设置农村公益性墓地审核 |
其他行政权力-初审 |
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 |
赣府厅发〔2021〕31号 |
34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初审 |
其他行政权力-初审 |
公共服务办公室 |
赣府厅发〔2021〕31号 |
35 |
临时救助审核 |
其他行政权力-初审 |
公共服务办公室 |
赣府厅发〔2021〕31号; 救助金额较小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依法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 |
36 |
农村村民易地新建或者超出原有宅基地范围建设住宅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初审 |
其他行政权力-初审 |
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 |
赣府厅发〔2021〕31号 |
37 |
在村镇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审查 |
其他行政权力-初审 |
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 |
赣府厅发〔2021〕31号 |
38 |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生产经营性设施、单位的其他工程建设以及在国有土地上建住宅的初审 |
其他行政权力-初审 |
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 |
赣府厅发〔2021〕31号 |
39 |
廉租住房保障申请初审 |
其他行政权力-初审 |
公共服务办公室 |
赣府厅发〔2021〕31号 |
40 |
申请进入光荣院集中供养的受理、优惠服务 |
其他行政权力-初审 |
社会治理办公室 |
赣府厅发〔2021〕31号 |
41 |
对因自然灾害受损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对象的审核 |
其他行政权力-初审 |
行政执法办公室 |
赣府厅发〔2021〕31号 |
42 |
设立健身气功站点审核 |
其他行政权力-初审 |
社会治理办公室 |
赣府厅发〔2021〕31号 |
43 |
医疗救助待遇资格确认初审 |
其他行政权力-初审 |
公共服务办公室 |
赣府厅发〔2021〕31号 |
44 |
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及居民公约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备案 |
社会治理办公室 |
赣府厅发〔2021〕31号 |
45 |
被征地单位使用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备案 |
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 |
赣府厅发〔2021〕31号 |
46 |
业主委员会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备案 |
社区管理办公室 |
赣府厅发〔2021〕31号 |
47 |
食品小摊贩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备案 |
社会治理办公室 |
赣府厅发〔2021〕31号 |
48 |
民间纠纷处理 |
其他行政权力-行政调解 |
社会治理办公室 |
赣府厅发〔2021〕31号 |
49 |
农民工工资矛盾的排查和调处 |
其他行政权力-行政调解 |
公共服务办公室 |
赣府厅发〔2021〕31号 |
50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 |
其他行政权力-行政调解 |
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 |
赣府厅发〔2021〕31号 |
51 |
对移民安置区移民矛盾纠纷的调处 |
其他行政权力-行政调解 |
社会治理办公室 |
赣府厅发〔2021〕31号 |
52 |
对可能引发社会安全事件的矛盾纠纷的调解处理 |
其他行政权力-行政调解 |
社会治理办公室 |
赣府厅发〔2021〕31号 |
53 |
对侵害妇女及其家属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享有权益的调解 |
其他行政权力-行政调解 |
社会治理办公室 |
赣府厅发〔2021〕31号 |
54 |
对侵占、破坏学校体育设施的处理 |
其他行政权力-其他 |
社会治理办公室 |
赣府厅发〔2021〕31号 |
55 |
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人员的监督管理 |
其他行政权力-其他 |
社会治理办公室 |
赣府厅发〔2021〕31号 |
56 |
对本乡镇户籍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 |
其他行政权力-其他 |
公共服务办公室 |
赣府厅发〔2021〕31号 |
57 |
对以不正当手段,妨害村民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行为的调查处理 |
其他行政权力-其他 |
行政执法办公室 |
赣府厅发〔2021〕31号 |
58 |
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违法违规的处理 |
其他行政权力-其他 |
行政执法办公室 |
赣府厅发〔2021〕31号 |
59 |
对村民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事项或公布事项不真实行为的处理 |
其他行政权力-其他 |
行政执法办公室 |
赣府厅发〔2021〕31号 |
60 |
对村民委员会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法定义务行为的处理 |
其他行政权力-其他 |
行政执法办公室 |
赣府厅发〔2021〕31号 |
61 |
对被非法招用童工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批评教育 |
其他行政权力-其他 |
社会治理办公室 |
赣府厅发〔2021〕31号 |
62 |
对未按规划审批程序批准而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责令退回 |
其他行政权力-其他 |
行政执法办公室 |
赣府厅发〔2021〕31号 |
63 |
对违反城乡规划管理有关规定的处理 |
其他行政权力-其他 |
行政执法办公室 |
赣府厅发〔2021〕31号 |
64 |
对地质灾害险情的检查 |
其他行政权力-其他 |
社会治理办公室 |
赣府厅发〔2021〕31号 |
65 |
对畜禽养殖环境污染行为的制止 |
其他行政权力-其他 |
社会治理办公室 |
赣府厅发〔2021〕31号 |
66 |
城镇家庭申请住房救助的受理 |
其他行政权力-其他 |
公共服务办公室 |
赣府厅发〔2021〕31号 |
67 |
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违反法律、法规决定的处理 |
其他行政权力-其他 |
社区管理办公室 |
赣府厅发〔2021〕31号 |
68 |
对食品小摊贩经营地点和摊位的分配 |
其他行政权力-其他 |
行政执法办公室 |
赣府厅发〔2021〕31号 |
69 |
对渡口安全的检查 |
其他行政权力-其他 |
行政执法办公室 |
赣府厅发〔2021〕31号 |
70 |
对小型农村水利工程的安全检查 |
其他行政权力-其他 |
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 |
赣府厅发〔2021〕31号 |
71 |
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 |
其他行政权力-其他 |
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 |
赣府厅发〔2021〕31号 |
72 |
流浪犬、猫的控制和处置及农村地区饲养犬只的防疫管理 |
其他行政权力-其他 |
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 |
赣府厅发〔2021〕31号 |
73 |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及事故处理 |
其他行政权力-其他 |
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 |
赣府厅发〔2021〕31号 |
74 |
对违反规定强迫农民以资代劳的责令改正 |
其他行政权力-其他 |
行政执法办公室 |
赣府厅发〔2021〕31号 |
75 |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 |
其他行政权力-其他 |
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 |
赣府厅发〔2021〕31号 |
76 |
组织开展饲养动物疫病强制免疫 |
其他行政权力-其他 |
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 |
赣府厅发〔2021〕31号 |
77 |
发生三类动物疫病时组织防治 |
其他行政权力-其他 |
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 |
赣府厅发〔2021〕31号 |
78 |
对辖区内发现的死亡畜禽开展收集、处理和溯源 |
其他行政权力-其他 |
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 |
赣府厅发〔2021〕31号 |
79 |
对村民委员会成员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的审计 |
其他行政权力-其他 |
大党建办公室 |
赣府厅发〔2021〕31号 |
80 |
新生儿在医疗卫生机构以外地点死亡的核查 |
其他行政权力-其他 |
公共服务办公室 |
赣府厅发〔2021〕31号 |
81 |
采取预防控制措施防止艾滋病的传播 |
其他行政权力-其他 |
社会治理办公室 |
赣府厅发〔2021〕31号 |
82 |
当洪水威胁群众安全时组织撤离 |
其他行政权力-其他 |
社会治理办公室 |
赣府厅发〔2021〕31号 |
83 |
组织代收救灾捐赠款物 |
其他行政权力-其他 |
社会治理办公室 |
赣府厅发〔2021〕31号 |
84 |
对森林有害生物的调查监测 |
其他行政权力-其他 |
社会治理办公室 |
赣府厅发〔2021〕31号 |
85 |
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单位解决易燃易爆场所设置位置不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安全隐患 |
其他行政权力-其他 |
社会治理办公室 |
赣府厅发〔2021〕31号 |
86 |
组织人员、调集物资支援灭火 |
其他行政权力-其他 |
社会治理办公室 |
赣府厅发〔2021〕31号 |
87 |
组织或者协助做好火灾和其他灾害事故善后处理 |
其他行政权力-其他 |
社会治理办公室 |
赣府厅发〔2021〕31号 |
88 |
组织住宅小区业主承担共用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维修、更新、改造所需费用 |
其他行政权力-其他 |
社会治理办公室 |
赣府厅发〔2021〕31号 |
89 |
协助开展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宣传、应急联络、信息传递、灾害报告和灾情调查 |
其他行政权力-其他 |
社会治理办公室 |
赣府厅发〔2021〕31号 |
90 |
防灾设施建设、维护 |
其他行政权力-其他 |
社会治理办公室 |
赣府厅发〔2021〕31号 |
91 |
动员、组织严重气象灾害危险区域人员转移、疏散 |
其他行政权力-其他 |
社会治理办公室 |
赣府厅发〔2021〕31号 |
92 |
组织应征公民体格检查 |
其他行政权力-其他 |
社会治理办公室 |
赣府厅发〔2021〕31号 |
附件2
新民乡承接县级审批服务执法权限目录(共106项)
序号 |
事项名称 |
原实施机关 |
权力类型 |
实施部门 |
备注 |
1 |
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审批 |
县级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
行政许可 |
行政执法办公室 |
|
2 |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
县级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
行政许可 |
行政执法办公室 |
|
3 |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
县级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
行政许可 |
行政执法办公室 |
|
4 |
蚕种经营许可证核发 |
县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 |
行政许可 |
行政执法办公室 |
|
5 |
蚕种生产许可证核发 |
县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 |
行政许可 |
行政执法办公室 |
|
6 |
种蜂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
县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 |
行政许可 |
行政执法办公室 |
|
7 |
未经注册登记,擅自招收幼儿的处罚 |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
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办公室 |
|
8 |
对机动车驾驶人在人行道上乱停乱放机动车行为的处罚 |
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
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办公室 |
|
9 |
破坏或者擅自改变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的处罚 |
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 |
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办公室 |
|
10 |
占用基本农田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从事其他活动破坏基本农田,毁坏种植条件的处罚 |
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
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办公室 |
|
11 |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处罚 |
县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
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办公室 |
|
12 |
违反规定露天焚烧秸秆的处罚 |
县级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
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办公室 |
|
13 |
对养殖场(养猪场、养鸡场)污染的处罚 |
县级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
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办公室 |
|
14 |
对违反规定贮存、堆放、弃置、倾侧、排放污染物、废弃物的处罚 |
县级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
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办公室 |
|
15 |
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处罚 |
县级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办公室 |
|
16 |
对业主、物业使用人破坏或者擅自改变房屋外观的处罚 |
县级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办公室 |
|
17 |
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中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或者擅自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的处罚 |
县级人民政府城市管理部门 |
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办公室 |
|
18 |
在电线杆、树木、住宅楼道上以及其他未经批准的场所书写、刻画、张贴户外广告的处罚 |
县级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
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办公室 |
|
19 |
未经批准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市容的处罚 |
县级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
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办公室 |
|
20 |
饮食服务业的经营者未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致使排放的油烟对附近居民的居住环境造成污染的处罚 |
县级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
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办公室 |
|
21 |
户外广告、标语牌、画廊、橱窗等的使用或管理者未定期维修、油饰或拆除并影响市容的处罚 |
县级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
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办公室 |
|
22 |
建筑垃圾储运消纳场受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的处罚 |
县级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
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办公室 |
|
23 |
施工单位未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造成环境污染的处罚 |
县级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
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办公室 |
|
24 |
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处罚 |
县级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
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办公室 |
|
25 |
随意倾倒、抛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罚 |
县级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
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办公室 |
|
26 |
未经批准擅自拆除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未按批准的拆迁方案进行拆迁的处罚 |
县级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
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办公室 |
|
27 |
损坏各类环境卫生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处罚 |
县级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
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办公室 |
|
28 |
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的处罚 |
县级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
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办公室 |
|
29 |
环境卫生专业队伍收取费用后未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处罚 |
县级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
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办公室 |
|
30 |
环境卫生专业队伍不按规定时间清扫保洁街道、清运垃圾粪便的处罚 |
县级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
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办公室 |
|
31 |
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的处罚 |
县级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
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办公室 |
|
32 |
对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或处置超出核准范围的建筑垃圾的单位的处罚 |
县级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
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办公室 |
|
33 |
不履行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或者不按规定清运、处理垃圾和粪便的处罚 |
县级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
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办公室 |
|
34 |
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垃圾、粪便的处罚 |
县级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
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办公室 |
|
35 |
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和烟头等废弃物的处罚 |
县级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
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办公室 |
|
36 |
乱扔动物尸体的处罚 |
县级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
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办公室 |
|
37 |
运输液体、散装货物不作密封、包扎、覆盖,造成泄露、遗撒的处罚 |
县级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
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办公室 |
|
38 |
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影响市容的处罚 |
县级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
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办公室 |
|
39 |
厕所、化粪池、下水道冒溢,不及时处理的处罚 |
县级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
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办公室 |
|
40 |
对在公厕内乱丢垃圾、污物,随地吐痰,乱涂乱画,破坏公厕设施、设备,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公厕使用性质的处罚 |
县级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
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办公室 |
|
41 |
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处罚 |
县级人民政府城市管理(环境卫生)主管部门 |
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办公室 |
|
42 |
未按照所在地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接收生活垃圾的处罚 |
县级人民政府城市管理(环境卫生)主管部门 |
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办公室 |
|
43 |
对擅自砍伐,迁移古树名木或者因养护不善致使古树名木受到损伤或者死亡的处罚 |
县级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 |
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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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对攀、摘树枝、花果,在树上剥皮等损坏公共绿地和园林设施行为的处罚 |
县级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 |
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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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临时摊点经营者未在规定的临时设摊经营区域和时段内设摊经营,未及时清理经营产生的垃圾,保持地面清洁的处罚 |
县级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
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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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拒不缴纳、拖延缴纳或者拖欠水资源费的处罚 |
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 |
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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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未建立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农产品生产记录,或者伪造农产品生产记录的处罚 |
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部门 |
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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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销售的农产品未按照规定进行包装、标识的处罚 |
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部门 |
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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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对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处罚 |
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部门 |
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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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畜禽养殖场未建立养殖档案,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养殖档案的处罚 |
县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 |
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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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对动物、动物产品的运载工具在装载前和卸载后没有及时清洗、消毒的处罚 |
县级人民政府动物卫生监督机构 |
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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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对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等行为的处罚 |
县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
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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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对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行为的处罚 |
县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
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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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对违反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类型、场所、时限和渔具数量的规定进行捕捞行为的处罚 |
县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
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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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对销售禁渔区渔获物的处罚 |
县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
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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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
权限内娱乐场所未在显著位置悬挂警示标志、未成年人禁入或者限入标志的处罚 |
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 |
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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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
对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处罚 |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 |
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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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
对公共场所经营者未按照规定配备使用预防控制鼠、蚊、蝇、蟑螂和其他病媒生物的设施设备以及废弃物存放专用设施设备的处罚 |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 |
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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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
对公共场所经营者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的处罚 |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 |
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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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对拒绝或者妨碍卫生监督员实施学校卫生监督的处罚 |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 |
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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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
对公共场所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或者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的处罚 |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 |
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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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
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自然灾害救助款物或者捐赠款物的处罚 |
县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 |
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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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罚 |
县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 |
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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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
生产经营单位其他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罚 |
县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 |
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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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
责令停止抢夺或者聚众哄抢自然灾害救助款物或者捐赠款物的违法行为 |
县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 |
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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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
对盗伐林木的处罚 |
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 |
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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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
对滥伐林木的处罚 |
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 |
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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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
擅自移动或者毁坏生态公益林保护标志牌的处罚 |
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 |
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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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
擅自移动或者破坏古树名木保护牌的处罚 |
县级人民政府林业、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 |
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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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
对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开垦、采石、采砂、采土等违法活动的处罚 |
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 |
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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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
对森林防火重点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进行造林整地、烧除疫木等野外用火的处罚 |
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 |
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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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
未将营业执照置于住所或者营业场所醒目位置的处罚 |
县级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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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
食品小摊贩未取得备案卡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处罚 |
县级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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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
在广播电视传输线路保护范围内堆放笨重物品,在天线场地敷设或者在架空传输线路上附挂电力、通信线路的处罚 |
县级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 |
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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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
在广播电视设施保护范围内种植树木、农作物,堆放金属物品、易燃易爆物品或者设置金属构件、倾倒腐蚀性物品,钻探、打桩、抛锚、拖锚、挖沙、取土,拴系牲畜、悬挂物品、攀附农作物的处罚 |
县级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 |
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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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
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处罚 |
县级消防救援机构 |
行政处罚 |
社会治理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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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
对个人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给电动自行车充电的处罚 |
县级消防救援机构 |
行政处罚 |
社会治理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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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
对未采取防范措施在野外焚烧杂草、垃圾等可燃物的处罚 |
县级消防救援机构 |
行政处罚 |
社会治理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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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
法律援助申请受理 |
县级人民政府司法部门 |
行政给付 |
社会治理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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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
对违反农村宅基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
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部门 |
行政检查 |
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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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
农村离任两老生活补助申报 |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
行政确认 |
公共服务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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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
生育服务卡、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 |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 |
行政确认 |
公共服务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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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
关爱女孩阳光助学对象资格确认 |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 |
行政确认 |
公共服务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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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
城市房屋出租或者转租登记备案审查和终止、解除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
县级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 |
其他行政权力-备案 |
行政执法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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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
乡村兽医备案 |
县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 |
其他行政权力-备案 |
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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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
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 |
县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 |
其他行政权力-备案 |
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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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 |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
公共服务 |
公共服务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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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
特困人员对象认定 |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
公共服务 |
公共服务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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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
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认定 |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乡村振兴、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县级残联 |
公共服务 |
公共服务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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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
80岁高龄老人补贴申请受理 |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
公共服务 |
公共服务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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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 |
县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公共服务 |
公共服务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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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
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确认 |
县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公共服务 |
公共服务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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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
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申领 |
县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公共服务 |
公共服务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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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
社会保障卡申领、补领、换领、换发 |
县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公共服务 |
公共服务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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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
稻谷补贴发放 |
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部门 |
公共服务 |
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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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人员资格确认 |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 |
公共服务 |
公共服务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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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
部分参战和参加核试验(铀矿开采)军队退役人员生活补助金发放(材料甄别、资格核查) |
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 |
公共服务 |
社会治理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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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
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的发放(材料甄别、资格核查) |
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 |
公共服务 |
社会治理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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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
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的给付(材料甄别、资格核查) |
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 |
公共服务 |
社会治理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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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伤残人员抚恤待遇发放(材料甄别、资格核查) |
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 |
公共服务 |
社会治理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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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材料收集、资格核查) |
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
公共服务 |
社会治理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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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性病种待遇认定(材料收集) |
县级人民政府医疗保障主管部门 |
公共服务 |
公共服务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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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手工零星报销(材料收集、登记录入) |
县级人民政府医疗保障主管部门 |
公共服务 |
公共服务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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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含注销登记) |
县级人民政府医疗保障主管部门 |
公共服务 |
公共服务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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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
县级人民政府医疗保障主管部门 |
公共服务 |
公共服务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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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
遗失补办残疾人证 |
县级残联 |
公共服务 |
公共服务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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