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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3820-0203-2019-0001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安义县新民乡 生成日期: 2019-04-23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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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驻乡各单位

 清明节将至,也是今春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时期,清明上坟烧纸以及野外农事用火增多,极易引发森林火灾近期气温回升,天气干燥风急,火险等级居高,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特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大宣传和巡护力度。清明节期间群众提前上坟祭祖烧纸,全乡大多坟山均在林区,给全乡森林防火增加了难度。各地要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要逐村逐户打招呼,进行防火政策宣讲,对村庄祖坟山落实专人看守,鼓励群众文明祭奠。同时要加大巡护力度,对人员活动量大的林区和地段,要组织专门人员进行巡查,做好见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

二、加大值班和火警报告制度。各村、社区要安排好人员24小时值班,实行村、社区主要领导带班制,不能出现空岗、漏岗现象。各村、社区突击队要严阵以待,随时出击。发生火警、火灾,在及时组织扑救的同时,必须报告乡人民政府防火办(电话:0791-83462088。各地不得瞒报、漏报火警火灾。如瞒报火警火灾延误扑救时机并酿成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将依据《防火条例》严肃处理。

三、切实增强责任意识,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乡、村、组三级要树立高度的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对各辖区森林防火形式进行认真分析,组织力量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全面排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整改。一有火警,各村、社区领导要亲赴现场指挥扑救。对因工作的到位而造成重大火灾事故的将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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