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要求解决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的请示
县人民政府:
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洪府发〔2016〕16号)文件精神,为逐步解决我县残疾人特殊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改善全县残疾人生活质量,筑牢残疾人民生保障网,经2016年第11次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从2016年元月起在我县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并印发了《安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义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安府办发〔2016〕66号)。残疾人两项补贴所需资金由省财政(含中央一般性转移支付)和县财政按6:4承担。根据《关于做好全市城镇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工作的通知》(洪民字〔2018〕136号)文件精神,对全县城镇残疾人补贴标准进行调整,城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提高到每人每月60元,城镇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提高到每人每月70元。2018年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人数为4565人,共发放资金为397.12万元。
现将我县2019年残疾人两项补贴所需资金测算情况汇报如下:
一、发放对象
全县城乡符合两项补贴发放条件的残疾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具有安义县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具有安义县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照护的残疾人。
二、发放标准
1.城镇生活补贴:每人每月60元;
2.城镇护理补贴:每人每月70元;
3.城镇两项补贴:每人每月130元;
4.农村生活补贴:每人每月50元;
5.农村护理补贴:每人每月50元;
6.农村两项补贴:每人每月100元。
三、本次所需资金测算时区
本次测算从2019年元月至2019年12月止。
四、预计两项补贴享受人数及所需资金
2018年已发放人数和资金。2018年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人数为4565人,共发放资金为397.12万元。
2019年残疾人两项补贴预计新增人数和金额。享受城镇生活补贴预计新增人数和金额:131人×60元/月×12个月=9.432万元;享受城镇护理补贴预计新增人数和金额:41人×50元/月×12个月=3.444万元;享受城镇两项补贴预计人数和金额113人×100元/月×12个月=17.628万元;享受农村生活补贴预计新增人数和金额:328人×50元/月×12个月=19.68万元,享受农村护理补贴预计新增人数和金额:266人×50元/月×12个月=15.96万元,享受农村两项补贴预计人数和金额256人×100元/月×12个月=30.72万元。以上预计增加残疾人两项补贴人数为1135人,预计增加发放资金96.864万。根据测算,2019年全年残疾人补贴人数预计为5700人,发放资金预计为496.8万元,其中上级承担298.08万元,县财政承担198.72万元。现恳请县政府解决县本级承担资金198.72万元。
特此请示,妥否?盼批复。
附件:1.《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洪府发〔2016〕16号);
2.《安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义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安府办发〔2016〕66号);
3.《关于做好全市城镇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工作的 通知》(洪民字〔2018〕136号)。
2019年元月10日
安义县民政局办公室 2019年1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