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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3130--2025-0246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安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生成日期: 2025-12-26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安义县积极落实退役军人申领失业保险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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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的发放像一场‘及时雨’为退役后待业阶段的我提供了经济支撑,解决了生活后顾之忧。也体现了政府对我们退役军人的牵挂与支持,不仅帮我平稳度过转型期,更让我带着这份关怀与信心,开启了人生新篇章。”领取到失业保险金的退役军人刘先生说。

2025年7月,江西省明确2021年1月1日后退出现役后的军人,退役后未能及时就业的,服役年限视同失业保险缴费年限,不需要缴纳失业保险费,申领后即可发放失业保险金。

对2013年8月1日前退役军人,依法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可按规定申领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服役年限不做视同失业保险缴费年限;对2013年8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退役军人,须在用人单位就业,参加失业保险并缴费满一年后失业的,可按规定申领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服役年限视同失业保险缴费年限。

安义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优化服务,全面做好退役军人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工作,切实保障退役军人权益。截至2025年11月,今年已为 38名退役军人发放失业保险金11.43万元、代缴医保 3.05万元。下一步,安义县将持续提升服务,让失业保险政策成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 “坚强后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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