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刘小琴同志提拔使用的请示
中共安义县委组织部:
根据《中共安义县委组织部关于选拔全县科级后备干部的通知》(安组发〔2017〕14号)精神,我局党委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有关规定,于2017年7月24日,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内设机构、派出机构、直属局共75人进行了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随后,又组织考察组对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人选进行了考察谈话。刘小琴同志在正科级后备干部人选的综合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及考察谈话中均列第一。
根据刘小琴同志平时的德才表现、工作业绩和在干部职工中的认可度,局党委研究认为该同志政治上成熟可靠,工作上勤劳肯干,综合素质全面突出,具备了担任正科级领导职务的条件,向县委推荐刘小琴同志提拔使用。
特此请示。
中共安义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委员会
2017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