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根据《江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45号)以及省市工作要求,2022年11月安义县司法局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对全县2020年至今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经梳理汇总,安义县无废止或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现将清理结果(详见附件)公布如下:
一、《安义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等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施行;
二、无废止或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索引号: | A23110-0202-2022-0003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 安义县司法局 | 生成日期: | 2022-11-21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根据《江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45号)以及省市工作要求,2022年11月安义县司法局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对全县2020年至今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经梳理汇总,安义县无废止或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现将清理结果(详见附件)公布如下:
一、《安义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等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施行;
二、无废止或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