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昌市司法局 南昌市民政局关于转发<江西省司法厅 江西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初核和江西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安义县司法局组织各乡镇对国家级、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自查,结合自查情况,组成督查组进行实地核查,并将核查结果报送市司法局、市民政局。现根据有关工作要求,对安义县拟保留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2021年11月5日—2021年11月11日。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于2021年11月11日前以电话或邮件的形式向安义县司法局反映。
联系人:安义县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刘蒙
电话:0791-87190021;13507003711
邮箱:
附件:安义县拟保留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名单
安义县司法局
2021年11月5日
附件:
安义县拟保留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名单
江西省安义县东阳镇东阳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