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有力指导下,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以推进法治建设为主线,全面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全县社会和经济发展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坚强的法律保障。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我局先后荣获2020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年度绩效考核先进单位、全面依法治市优秀单位、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集体、2016-2020全省普法工作先进集体、全国组织宣传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熊国樑同志荣获“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称号,余萍、叶斌、熊林焰等三位同志荣获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员”,刘蒙同志荣获“全省普法工作先进个人”、叶斌同志荣获全市“七五”普法先进个人,杨清同志荣获“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等殊荣。
一、2021年工作亮点成绩
(一)注重实效,以更高的站位扎实推进法治安义建设
一是当好政府参谋,助推法治政府建设。规范政府合同管理,制定并提请县政府印发了《关于规范签订政府合同或协议文本的规定》,有效避免政府合同的潜在性风险,2021年审查县政府合同6件,有效防范合同风险,保障财政资金安全和自然资源、公共资产的有效利用,进一步规范了政府防范风险能力。服务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对县政府出台的会议纪要以及常务会议审议的21件行政决策事项,为县政府提供法律意见47条,参与重大项目推进、合同审查等活动50余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合法性审查,助推了政府依法行政。
二是深化复议改革,提升依法执政水平。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整合复议职责,起草了《安义县关于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方案》,县司法局全面负责县政府行政复议事项,奋力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的落地落细落实。为方便行政复议申请人就近申请行政复议,在长均司法所设立行政复议代办点,大幅提升行政复议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今年以来,全县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1件,办结9件。创新举措,探索复议便民为民新机制。与检察机关有机衔接联动机制,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在行政复议中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工作意见》,打造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平台,提高我县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三是创新普法教育,法制宣传深入人心。抓好关键少数,全面提升决策水平。积极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建党100周年,举办全县普法骨干培训班1期,积极推动领导干部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引领新发展阶段全民普法工作。组织全县各部门各单位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84次,发放宣传手册、法律书籍6714份。突出地方特色,加强法治文化渗透力。强化阵地拓展,建成法治文化公园1个、法治图书馆128个,法治文化长廊128个,初步形成了覆盖城乡的法治文化阵地网络。深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以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为抓手,积极推进八个乡村振兴示范点位建设,推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基层治理新格局,完善农村法治体系,提升乡村治理水平,以法治助力乡村振兴,我县1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4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已胜利通过省、市两级初核、复核。深化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进一步完善“法律明白人”日常管理和参与基层治理制度。充分利用省“法律明白人网校”、市“智慧法律明白人”平台微信小程序和实体终端,切实提升“法律明白人”培训和参与法治实践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培养工程提质增效。目前全省网校平台录入23233人,学习完成率居全市第二位。
(二)突出为民,以更实的作风稳步推进平安安义建设
一是人民调解工作有深度。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以发挥“头雁”示范引领作用,打造一批人民群众“信得过、口碑好、威望高、叫得响”的品牌工作室,东阳依托“有事来说”设立了“刘亚平调解工作室”,长埠依托综治中心设立了心理矫治室。2021年成立了安义县人民调解协会,标志着我县人民调解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将进一步有效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平安安义”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开启了人民调解工作的新纪元。2021年累计开展纠纷排查54次,发现纠纷76件,共调解纠纷305起,涉及金额237万,全县基本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重大问题不出县、矛盾不上交、人员不上访”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公众安全感和群众满意度持续保持省市前列。
二是法律服务工作有温度。认真贯彻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精神,围绕矛盾纠纷化解“一个窗口受理、一个平台流转、一个体系解决”的运行模式,创新服务方法,实现法律援助“最多跑一次、跑一地”;畅通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绿色通道,全年办理劳动争议案件33件,努力让社会弱势群体能够更加便捷地享受优质法律服务。落实关于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的工作要求,加强和规范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建立健全刑事诉讼中值班律师法律援助、认罪认罚从宽等制度,健全与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间的协作机制,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38件,为弱势群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78万余元,群众满意率100%。扎实做好公证便民服务。县公证处印发了《江西省安义县公证处内部管理制度》,推行“一次性告知”“首问负责制”“预约和延时”“绿色证明”“只跑一次”“公证进社区零距离”等六项服务承诺。办理各类公证共计320件,公证收费共计20余万元。无错、假证,无被撤销公证书,无公证投诉。充分发挥公证在服务经济、民生中的职能作用,为服务全县社会市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三是社区矫正工作有力度。2021年,全县在矫对象104人,其中缓刑103人,假释1人。全年入矫34人,解除71人,执行地居住地变更5人,接受委托社会调查36个,其中社区矫正跨部门大数据平台接受委托调查26个,均已办结,未出现社区矫正对象脱漏管和严重再犯罪情况,2021年全县社区矫正对象违法犯罪率为零。圆满完成了特殊敏感时期尤其是建党100周年的社区矫正维稳安保任务。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建立刑释人员档案67人。通过入户走访、心理干预、思想访谈等方式做好管控,定期回访掌握重点刑释人员思想动态、生活状态,协调解决困难刑释人员就业、生活等难题,不断发现和化解风险。2021年以来,走访42人次,心理矫治教育11人次,思想访谈16人次,化解高风险刑释人员案例2起,做到了管控方法实用。有序发放刑释人员过渡性生活补助费及接送费共计133770元,做到了资金保障有力。全县刑释人员未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刑事案件违法犯罪率为零。远程会见“乡乡通”直抵基层。2021年6月,升级了全县10个乡镇司法所的远程会见“乡乡通”网络,解决了由于网络阻塞导致的“卡顿”、“清晰度低”、“声音失真”等会见质量差的难题,实实在在走在了“我为群众办实事”前列,全县共进行远程会见613人次;针对特殊人群(年老人群)共安排远程会见43次,参加会见人数116人次。为服刑家属降低探监成本和便利的同时,增强了服刑人员积极改造的动力。
(三)围绕中心,以更足的干劲有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一是全程围绕营商环境开展法律惠企活动。大力倡导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介入到经济建设的各个层面,深入园区、乡村开展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促进经济建设又快又好发展。紧紧围绕“覆盖城乡、功能完善、便捷高效、群众满意”的目标要求,实现了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全部覆盖、有机融合。依托“12348中国法网”、“江西法律服务网”、“南昌掌上12348微创信公众号”,完善了我县网络服务形式。大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服务园区有举措。及时制定下发了《安义县2021年“送法进企业进园区”普法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并在工业园区设立律师工作室,落实了律师值班制度等。2021年第一季度我县实体平台录入公共法律服务事项工单545件,群众满意率99.8%。
二是全力为乡村振兴提供法治保障。依托律师、法律顾问进网格等服务平台,由村居法律顾问坐诊“家门口”,现场为群众解答涉及“套路贷”、民事诉讼、民间经济纠纷等方面的实际法律问题。依托“双月十日”公共法律集中服务活动品牌,深入基层提供全覆盖、零距离、无障碍的专项法律服务;参与村(社区)制度建设,协助调处因体制改革引发的矛盾纠纷。全年共为村(社区)提供土地交付、承包经营等方面的法律意见120余条。推动村(居)民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传递法治的力量。
三是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行动,优化营商环境,起草制定了《安义县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从制度层面解决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自2021年6月30日起,统筹全县15个部门全面落实了75个告知承诺制清单事项。充分利用政府官网、网络新媒体等平台,多形式、多渠道加大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宣传,提高了公众知晓度和社会影响力,营造了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在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颁布实施之日起,进行广泛宣传落实。
(二)贯彻实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年-2023年),力争在2022年全面完成。
(三)巩固提升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拓展向城镇社区、园区延伸“法律明白人”培育力度。
(四)全面贯彻落实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和律师值班制度。
(五)结合全县的所有“乡村治理示范点位”,在旧城改造、精品村建设的基础上有效融入法治元素建设。
(六)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在2022年年底前基本形成公正权威、统一高效的行政复议体制,健全优先行政复议审理机制,成立县行政复议委员会。
(七)力争在2022年上半年高标准完成安义县智慧社区矫正中心项目建设。
三、意见建议
(一)建议从2022年起在全县所有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和乡村治理示范点建设中,融入法制宣传元素,在县城人员较集中地段建一处“普法馆”,让“法”常驻人民群众身边。
(二)建议由县委组织部牵头,今后每年定期安排县委编办、司法局、党校组织开展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将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